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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环卫作息场所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的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8 18:46:22 人浏览

导读:

关于召开全国环卫作息场所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的函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1-09-10生效日期:2001-09-10发布部门:建设部发布文号:建城容函[2001]76号各
关于召开全国环卫作息场所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9-10 生效日期: 2001-09-10 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布文号: 建城容函[2001]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市容管委、建设厅)、建设建材工会(建设工会):
  改革开发以来,环卫工人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工作和生活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1989年,建设部制定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为改善环卫工人工作条件提供了依据。为了把这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推动环卫作息场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善我国环卫工人的工作条件,经研究决定,今年11月中旬在上海市召开全国环卫作息场所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会上将交流建设环卫作息场所的先进经验,并研究提出进一步搞好环卫作息场所建设的意见。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市容管委、建设厅)、建设建材工会(建设工会)各派一名负责环卫工作的同志届时出席会议,并推荐1-2份本地区环卫作息场所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的经验材料,于10月15日以前报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和中国建设建材工会。
  联系人: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陶华 010-68393434
  中国建设建材工会 肖敏 010-68392516
  有关开会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中国建设建材工会
二○○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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