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二阶段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四十批)的公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8
09:48:36
人浏览
导读:
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二阶段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四十批)的公告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5-09-12生效日期:2005-09-12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文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44号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环保总局对符合国家环保标
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二阶段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四十批)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9-12 生效日期: 2005-09-12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44号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环保总局对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机动车产品进行型式核准后发布公告。现将第四十批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352.2—2001)型式核准排放限值、《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7691—2001)、《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4762—2002)、《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4622-2002)或GB 18322-2002第二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并获得核准的机动车和发动机生产企业、产品及其污染物控制装置予以公告。
附件:1.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二阶段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四十批)(略)
2.企业名称变更公告(略)
3.车型型号变更公告(略)
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