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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赠人先于赠与人死亡怎么样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0 08:57: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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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在与他人进行一个赠与的行为的时候,一般都会与他人签订一个赠与合同。而这个赠与合同是属于诺成性合同,也就是承诺达成合同也就达成了。那么如果是在赠与的过程中,受赠人先于赠与人死亡了,怎么办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受赠人先于赠与人死亡怎么样办有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我们在与他人进行一个赠与的行为的时候,一般都会与他人签订一个赠与合同。而这个赠与合同是属于诺成性合同,也就是承诺达成合同也就达成了。那么如果是在赠与的过程中,受赠人先于赠与人死亡了,怎么办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受赠人先于赠与人死亡怎么样办有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受赠人先于赠与人死亡怎么样办

  首先,我们要看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动产以交付为准,不动产以转移登记为准,则发生继承;其次,如果未转移,是否有撤销权或行使撤销权的问题;最后,如果赠与人仍然要履行合同,则可以转移至继承人或指定的人,当然得需要其接受并配合进行转移登记的或交付。

  二、赠与人的义务

  第一,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因此,依照《合同法》第189条,赠与人只在因故意和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瑕疵担保义务。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但有如下两种例外。首先是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违约责任。所谓附义务的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赠与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另一个合同的内容,而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由于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因此,附义务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赠与的对价,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不履行义务为抗辩。原则上,赠与人履行交付赠与财产的义务后,始发生受赠人履行其所附义务的义务。附义务赠与与目的赠与和附条件、附期限赠与不同。目的赠与是指为实现一这目的,达到一定结果而为的赠与。其与附义务赠与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目的赠与的赠与人不得向受赠人请求结果的实现,而只能在结果不能实现时请求受赠人返还不当得利;而在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人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得请求其履行。附条件或附期限的赠与中,条件或期限直接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无关,所附义务的履行与否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其次是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的瑕疵或保证赠与的财产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受赠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但赠与合同约定负担义务的,受赠人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在赠与属于附义务赠与时,受赠人应在赠与物的价值限度内履行所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履行其义务或撤销其赠与。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受赠人先于赠与人死亡怎么样办的有关内容。一般情况下,如果受赠人先于赠与人死亡的话,那么赠与是可以撤销的。如果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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