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在和谁玩文字游戏
导读:
简单案情: 小区业主和开发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约定:“供水:一户一表,接市政设施管网。”开发商采用总户分表的形式安装了供水设备。开发商代理律师认为:被告方已经为业主每户安装了一个水表,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
案件的争论焦点在于“一户一表”的理解问题:律师对一户一表的剖析如下
一、“一户一表”的直接表述:
国家计委、建设部在1998年9月23发布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城市供水应实行装表到户、抄表到户、计量收费。此为“一户一表”直接表述;
二、“一户一表”的详细解释:
重庆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在其网站对“一户一表”进行了详细的解释:“一户一表”是指一个家庭住户安装一只贸易结算计量水表,计量水表安装在住宅的公共部位,供水企业抄表到户,按户计量收费。根据国家建设部文件的要求,户表工程应该是在“水表出户”的前提下,做到“一户一表、计量到户”。
三、新闻媒体和民众对“一户一表”的理解:
“一户一表”并不是新房每家安装一个水表就是“一户一表”。一户一表,是指在供水公司注册立户的计量水表,每只水表都有“户口”和“身份证”。正规的一户一表都是抄表到户,用户会收到供水单位的缴费通知单,凭缴费卡到公司营业厅、重庆银行网点或者利安缴费点缴费,有供水公司开具的票据。而被告只在供水公司注册了一个或几个总表,供水公司只按总表收费,每家单独装的水表其实是分表。
四、司法实践中的“一户一表”;
来源:(2009)江法民初字第4659号民事判决书
(2010)渝一中法民终字第2402号民事判决书
“江北区法院表述:本院认为,按照交易习惯,商品房中的一户一表应指各业主在供电局享有独立的户头,业主可以直接向供电局缴纳电费,而无需再通过物业小区设置的总表转交。”“一中院表述:根据我国城镇一户一表的有关规定以及交易习惯判断,一户一表的电表应当指业主在供电局享有独立的户头,可以直接向供电局缴纳电费的电表。”由此,在司法实践中一户一表的供水应当是业主在供水单位有独立的账户,可以直接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的水表。
本案中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均约定水电气安装系“一户一表”,现仅仅电和气在相关的单位有独立账户,供水则没有独立的账户。
法律快车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合同纠纷相关知识,合同效力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赠与合同生效后能够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赠与合同。法律、行政法规对变更赠与合同有具体要求的,当事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没有履行法定程序的,变
施工总承包合同是建筑工程发包方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承包的合同。双方订立的施工总承包合同通常釆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除发包人确认的工
施工合同条款由以下内容组成: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2、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
施工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类型。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