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动态 > 借款合同中第三人如何承担法律责任?三

借款合同中第三人如何承担法律责任?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7 22:00:25 人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借款保证,第三人是保证人;

二是认为属于免责债务转移,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独立成为新的债务人;

三是认为属于并存债务加入,第三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是认为第三人的行为属独立的代位清偿行为,第三人独立承担责任。

笔者认为,第三人主动承诺履行债务的行为应根据案情区分不同情况加以认定,本案中江苏某集团公司向债权人某汽车公司主动承诺还款的行为应属于上述第三种观点,即第三人主动加入,与债务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因江苏某集团公司主动承诺还款的行为符合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法律要件,即本案所涉合同的债务人某汽车板厂并没有脱离合同关系,仍承担向债权人某汽车公司还款的责任,第三人江苏某集团公司主动加入本案所涉合同关系,并与债务人某汽车板厂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某汽车公司承担债务。

第三人主动加入履行债务存在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债务人与第三人约定了还款份额,第三人按自己的份额与债务人一起履行债务,属第三人部分履行债务;第二种是第三人未与债务人约定还款份额,第三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本案中江苏某集团公司因未与债务人某汽车板厂约定还款份额,故应属于第三人主动加入履行债务的第二种情况,即江苏某集团公司和债务人某汽车板厂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5、江苏某集团公司在本案中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本案判决江苏某集团公司和某汽车板厂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主要依据在:

第一,本案借款合同所涉债务并未发生转移。由于江苏某集团公司既没有和某汽车板厂,又没有三方共同签订债务转让协议,故本案所涉合同的债务并未转移给江苏某集团公司,江苏某集团公司和某汽车板厂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第二,江苏某集团公司承诺还款的行为不符合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的法律要件,债务人某汽车板厂不知道合同外的第三人江苏某集团公司代其履行债务;第三,江苏某集团公司承诺还款的行为符合第三人主动加入履行债务的第二种情况,即债务人某汽车板厂并未退出合同之债,第三人江苏某集团公司主动加入合同,与债务人某汽车板厂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目前,我国民事立法在第三人主动履行债务方面仍属空白,本案只能从民法理论上加以分析并作出判决,无明确的法条可引用,希望在今后我国即将出台的民法典中能对此加以明确规定,以弥补现有法律在第三人主动履行债务方面的欠缺。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 你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但是如果作为担保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注意把握风险的规避,也可能会招致很多的麻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第二十二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二十七条: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实时动态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向我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律师解答动态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7分钟前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社保办理有2种方式:(—)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17分钟前
这个要根据具体的侵权行为来确定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15分钟前
法律分析:保安证由公安机关保安管理部门办理及发证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去本地发证处填写表格,缴纳工本费即可,工作人员会协助重新办理手续。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实施保安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12分钟前
法律分析:对于医保二次报销的享受对象首先需要明确只能够是参加了新农合或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市民。其次,具体要求是,如果参保人在当年达到了报销要求已经参加了一次报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11分钟前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处理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