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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首次购房契税优惠将到期 已签合同者申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9 12:32:16 人浏览

导读:

已签购房合同者须加紧申报纳税禅城区财政局4日发布通告称,禅城区个人首次购房的房产契税优惠将于本月31日到期,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尚未缴纳契税的纳税人,须加紧按规定申报缴纳契税。通告提醒,凡在禅城区范围内转移房屋产权,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房产契税纳税人,都

  已签购房合同者须加紧申报纳税

  禅城区财政局4日发布通告称,禅城区个人首次购房的房产契税优惠将于本月31日到期,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尚未缴纳契税的纳税人,须加紧按规定申报缴纳契税。

  通告提醒,凡在禅城区范围内转移房屋产权,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房产契税纳税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契税。

  通告还明确了房产契税的纳税时间,即纳税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10日内,须向禅城区财政局契税征收机关办理契税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目前禅城区关于房产契税优惠政策:2009年3月3日至12月31日,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契税按1%征收;从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首次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暂统一下调到1%征收。

  申报地址:佛山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四楼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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