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徒实施合同诈骗 转卖诈骗所得偿债
导读:
广州日报讯(记者陈杰 通讯员阮锦平)为偿还赌博欠债,明知其已没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仍先后向两公司购买饲料,实施合同诈骗的被告人张某被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被告人张某于2007年8月间,在履行与湛江市某公司的水产饲料经销合同期间,为偿还其赌博欠债,明知其已没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仍先后两次向该公司购买了饲料3吨,货物共价值人民币30900元。后被告人张某将该两批饲料变卖,所得赃款用于偿还赌债及个人挥霍花光。在履行与江门市某饲料有限公司的饲料销售协议期间,为偿还其赌博欠债,明知其已没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仍先后两次向该公司购买了两批鸭料和猪料,货物共价值人民币39900元。后被告人张某将该两批鸭料和猪料变卖,所得赃款用于偿还赌债及个人挥霍花光。计被告人张某合同诈骗作案4次,财物共价值人民币708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引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