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61条具体法律条文
导读:
不管是平时找工作租房子,还是企业之间的商务合作,都会需要签订合同,合同一旦签订,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双方就要履行合同上面的义务。不过合同在签订之前,我们需要了解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免合同签订出现纰漏,那么合同法61条具体法律条文是怎样?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解答这个疑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同法61条内容为: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一定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发生,且不能预见的情形。如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颁布禁运的法律,使合同不能履行。
3、社会异常形象。一些偶发的事件阻碍合同的履行,如罢工骚乱等。不可抗力虽为合同的免责事由,但有关不可抗力的具体事由很难由法律作出具体列举式的规定,因此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不可抗力条款时,具体列举各种不可抗力的事由。
1、劳动合同适用合同法。
2、《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
(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仅包括3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4、不管是国家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不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还是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签定劳动合同。而只要签定劳动合同,都要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预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与默示毁约。
1、明示毁约。指在履行期届至前,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地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形态。
2、默示毁约。指在履行期届至前,债权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在合同履行期届至时,债务人将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债务,且债务人拒绝为履行债务提供相应担保的违约形态。
债务履行期届至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未全面而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为实际违约。一旦债务履行期届至,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适当,无须经债权人催告,即构成违约,此即所谓“期限代人催告”实际违约包括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三类。
1、拒绝履行。又称不履行,指履行期限到来之后,偾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债务的行为。
2、迟延履行。
3、不完全厲行。指债务人虽有履行行为,但在履行数量、质量、方式、地点等方面存在瑕疵。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合同法61条具体法律条文等知识,通过文中可知,合同法第61条规定主要是适用于合同生效之后,当事人对于一些事项不太明确的话,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来完善原本的合同,合同订立之后,原则上不能更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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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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