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从合同关系是什么
导读: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大家要了解一下具体的内容,很多朋友们对于签订合同可能并不太重视其实合同的签订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益,要注意合同的具体内容和相关的条款,那么主承合同关系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效力;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主、从合同是相对而言的,没有主合同就没有从合同,没有从合同,也就无所谓主合同。尽管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将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但从合同不成立或失效,一般并不影响到主合同的效力。
主合同。指不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指须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定金合同与被担保的合同之间的关系,就是主从合同关系。
主从合同之间具有成立、存续、消灭上的从属关系。从合同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主合同变更或消灭,从合同原则上随之变更或消灭。
主合同。指不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指须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定金合同与被担保的合同之间的关系,就是主从合同关系。
主从合同之间具有成立、存续、消灭上的从属关系。从合同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主合同变更或消灭,从合同原则上随之变更或消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确定从合同适用仲裁管辖。
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应当由担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许多观点据此主张主从合同在仲裁管辖条款适用问题上并无争议,直接按照主合同确定管辖即可,这也是长期受从合同从属性特征左右而导致的惯性思维。
以上就是关于主从合同关系是什么的相关介绍,大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尤其要重视合同的相关条款,不要盲目的签订,不然的话可能会给自己的经济造成一定的损失。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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