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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3 01:20: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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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固定综合单价是一个比较专业性的概念,但是我们从简单的角度来理解即可。它可以理解为一种计量单位,专门用于计算工程的项目费用的。那么,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是什么意思?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固定综合单价是一个比较专业性的概念,但是我们从简单的角度来理解即可。它可以理解为一种计量单位,专门用于计算工程的项目费用的。那么,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是什么意思?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是什么意思

  固定综合单价是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等费用。

  单价

  单价是指某种商品单位数量的价格,也指商品的最小计价单位。顾名思义,是指一个数量单位商品的价格。

  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固定综合单价

  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二、固定与单价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固定综合单价是某个子目的综合单价不发生变化。
固定单价合同是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中,组成合同造价的单价固定不变,这个单价可以是综合单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时,也可以是预算定额子目中的单价(采用定额计价时),也可以是单位造价(采用平方米指标包干计价时),所以固定单价合同是合同价确定的方式之一。

  区别:1、风险不同:固定单价合同是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价格的风险,发包方承担量的风险。固定综合单价是有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组成不同:固定单价为完成合同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脚手架搭拆费、工资性津贴、其他直接费等施工措施费用及合同包含的。固定综合单价只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

  3、造价不同:固定单价是有利于乙方的,但如果固定总价,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投入的管理人员会少些,省心,而且利于控制造价。固定综合单价则是在合同中约定。

  三、合同风险问题

  1、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风险应由发、承包双方险进行合理分摊,在合同中须进行明确约定范围以及幅度。

  2、由法律法规或政策导致的风险,应由业主承担。

  3、由承包方根据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可自主控制的风险应由承包人承担。

  4、对于最主要的材料风险,在合同中应明确调整价格的建筑材料范围、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和分担的约定范围幅度、材料价格调整时主要建筑材料差价的取定原则。

  固定综合单价除了可以计算项目费用外还可以理清楚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等。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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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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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 固定总价合同一般是合法的。认质认价需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所以和其他类型的合同一样,也适用劳动法的一些变更原则——一、协商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我们知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二、法定解除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这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都有其合法解除合同的权利:1.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若想合法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所列举的关于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4种情形,譬如因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劳动者犯有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营业困难、面临破产重整等等。2.劳动者:劳动者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有权解除合同。另外,《实施条例》第18条也具体列举了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3种情形。三、约定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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