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FOB时应注意的事项
导读:
1. 关于风险划分问题
2. 关于船装衔接问题
由于FOB 条件下是由买方负责安排运输工具,即租船订舱,所以这就存在一个船货衔接问题。根据有关法律和惯例,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这包括未经对方同意提前将船派到和延迟派到装运港,卖方都有权拒绝交货,而且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以及仓储费等,均由买方负担。如果买方指派的船只按时到达装运港,而卖方却未能备妥货物,那么,由此产生的上述费用则由卖方承担。
3. 关于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
为了说明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形成了FOB 的变形,它们主要有:
(1) FOB Liner Terms (班轮条件)。它指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来办,即卖方不负担装船的有关费用。
(2) FOB Under Tackle (吊钩下交货)。它指卖方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即吊装入舱以及其它各项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3)FOB Stowed (理舱费在内)。它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该变形通常用于大宗的打包货物或者以件数计量的货物。
(4)FOB Trimmed (平舱费在内)。它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该变形主要用于大宗的散装货物。
值得注意的是,FOB的上述变形只是为了表明装船费用由谁负担问题而产生的,它们并不改变FOB的交货地点以及风险划分的界限。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内容:FCA是贸易术语之一,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FCA货交承运人贸易术语使用应该要注意一些问
1.关于风险划分问题2.关于船装衔接问题由于FOB条件下是由买方负责安排运输工具,即租船订舱,所以这就存在一个船货衔接问题。根据有关法律和惯例,如果买方未能按时
(1)关于不宜将CIF称为到岸价的问题。按CIF术语成交,虽然由卖方安排货物运输和办理货运保险,但卖方并不承担保证把货送到约定目的港的义务,因为CIF是属于装运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