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知识 > 承揽合同知识 > 怎样区别与承揽合同混淆的合同

怎样区别与承揽合同混淆的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25 06:04:06 人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怎样区别与承揽合同混淆的合同从字面上来说,我国《合同法》中规定的有名合同之间、有名合同与其他合同之间的区分似乎很明确,但在实践经常会出现困惑。实践中易与承揽合同发生混淆的主要是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雇佣合同。以下分三节来说明。第三节承揽合同与雇

  怎样区别与承揽合同混淆的合同

  从字面上来说,我国《合同法》中规定的有名合同之间、有名合同与其他合同之间的区分似乎很明确,但在实践经常会出现困惑。实践中易与承揽合同发生混淆的主要是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雇佣合同。以下分三节来说明。

  第三节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关系)的区别

  我们知道,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而雇佣合同则是雇主雇佣雇员按照其指示为其提供劳务,雇主按照约定为雇员提供报酬的合同,它不是一种典型的合同,而是一种常见的民事行为。这两种合同形式上的区分是比较明显的,但是在现实中,特别是在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形下,要判断当事人之间究竟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就困难了。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个体工商户赵某购买了十车棉包,为了堆放该批棉包,赵某以每辆车300元的价格雇用某乙将该批棉包堆放于自己的院子里(一个人一天可堆放五车)。赵某在堆放现场指挥,并嘱咐某乙堆放时叠高一点。在此过程中,由于棉包体积大,份量重,致使棉包掉落围墙外,将从此经过的路人丙砸伤。丙为此花去医药费2000元。对于应该由谁向丙承担责任,赵某和某乙之间发生争议。代表性的意见有两种:一种意见认为,赵某和某乙之间是雇佣关系,故,丙的损失应当由赵某全部承担;另一种意见认为,赵某和某乙之间是承揽关系,丙所受到的损失应当由某乙承担赔偿责任,赵某由于在指示上存在着过失,也应承担适当责任。

  要想判断这两种意见哪一种正确,就要厘清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之间的区别。在实务中,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主体的范围不同。承担关系为商事关系,其主体为商事主体,法律对其主体在多数情况下有一定的要求;而雇佣关系为民事关系,法律对其主体并无特定性要求。

  第二、工作性质不同。在承揽关系中,承揽人所完成的的工作体现为工作成果,是承揽人的一种自主行为;而在雇佣关系中,雇员所从事的工作多为劳务,至于雇员所从事的该劳务是否能达到雇主所预期的结果则在所不问。

  第三、工作的独立程度不同。在承揽关系中,承揽人以自己的技能、技术独立地完成工作;而在雇佣关系中,雇员须在雇主授权或者指示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

  第四、对工作成果及工作过程中风险的承担不同。由于承揽人对所承揽事项有较高的收益,根据责任与利益相一致的原则,承揽人对工作成果及在完成承揽项目的过程中的其他风险均自行承担;而在雇佣关系中,雇佣人员在一般情况下所获得的的仅是劳务报酬,其所得的收益远低于承揽人的收益,故在其为雇主提供劳务的过程中的相关风险由雇主承担,雇员不承担。[page]

  第五、两种关系的法律适用不同。调配承揽关系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而调整雇佣关系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分析,上述案例应当认定为承揽关系,而不应当是雇佣关系。因为某乙是以自己的力量,按照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卸下并堆置一车棉包)获得报酬的,在某乙完成工作成果的过程中,赵某的指示仅是让某乙堆高一点。因此,对于本案中某丙的损害,应当由承揽人某乙承担赔偿责任,赵某根据其指示的过程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可见,对这两种关系的正确区分在实践中有重要意义,我们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 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
  •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合同的主体上看。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2.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定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3.从支付报酬的形式上看。劳动关系支付报酬的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工资,有规律性。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的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4.从法律的适用上来看。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应由劳动法来调整。
  •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1)、期限方面的区别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为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长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由约定。2)、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区别关于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做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关于劳务派遣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如下:(1)因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胜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2)用工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及第41条有关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虽然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但已在我国显示出促进就业的重要作用。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劳务派遣将作为一种重要的用工形式,继续发挥其特殊的作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是派遣员工维权的基础。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实时动态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向我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律师解答动态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欠条可能无效,可申请撤销。若被借名人以欺诈手段迫使借名人写下欠条,违背真实意愿,此欠条可撤销。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财产权益受损,影响房产过户等后续事宜。依据《民法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失业金显示十月份止可能意味着领取期限结束。根据失业保险规定,领取期限与缴费年限相关。若已领满规定月份,则不再发放。若未到期却停发,需及时咨询。分析:失业金的领取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1小时前
解除中建黑名单,需履行法律文书义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履行完义务、达成和解协议并确认履行完毕,或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性骚扰者会受到法律处罚,包括行政拘留、罚款,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还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若不及时处理,受害者可能面临心理创伤,骚扰者行为也可能进一步升级,造成更严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报警后,警方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对您的报案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且属于自己管辖的,会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警方会收集证据,包括您提供的诈骗资料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1小时前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需视情况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满两岁的子女,若父母协商不成,法院将按最有利于子女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1小时前
针对店铺老板突然拒绝支付底薪的情况,你可以首先与老板进行沟通,了解具体原因。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店铺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可以申请廉租房。孩子父亲去世,若家庭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如低收入、住房困难等,可申请。法律上,家庭收入、住房状况是申请关键。若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住房面积小,可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