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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和领导谈话后神秘死亡 家属不服自杀结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2 02:16:32 人浏览

导读:

职工被单位领导找去谈话,却在办公楼卫生间意外身亡;家属不服警方的自杀死亡结论,向死者所在单位索赔31万多元的民事诉讼案也是一波三折。5人现场目击死者自残过程位于甘肃嘉峪关市五一街区69号楼的死者之家,至今仍笼罩在顶梁柱撒手人寰的阴影中,简陋的居室显得破

职工被单位领导找去谈话,却在办公楼卫生间意外身亡;家属不服警方的“自杀死亡”结论,向死者所在单位索赔31万多元的民事诉讼案也是一波三折。

  5人现场目击死者自残过程

位于甘肃嘉峪关市五一街区69号楼的死者之家,至今仍笼罩在顶梁柱撒手人寰的阴影中,简陋的居室显得破败。
讲述“曲文伟不明不白死在单位”及家人一年多来讨要说法的坎坷经历,死者之妻王会萍和妹妹曲会娟悲从中来。

38岁的死者曲文伟是酒钢宏晟电热公司(以下简称宏晟公司)电器作业区电工。

王会萍凄楚地告诉记者:“我们幸福美满的日子,在2007年8月1日这天结束了。那天中午12点40分左右,曲文伟在街上被宏晟公司设备维修部党支部书记郭明磊等人带到公司办公楼谈话。我们万万没有想到,他这一去就没有回来。”王会萍言语哽咽地说:“大约下午4点多,丈夫单位的十几个人来到我家,说曲文伟出事了。在酒钢医院,我见到浑身是血已经咽气的丈夫时,脑子里一片空白,感觉天塌了下来,顿时瘫倒在地上。”

曲会娟回忆:“我和大姐得到消息赶到医院,看见我哥脚上没有鞋,脖子用白布包着,脸上是痛苦而愤怒的表情。”

时至今日,让他们耿耿于怀的仍然是曲文伟缘何“自杀身亡”。

记者了解到,曲文伟1999年因吸食毒品被强制戒毒,当年3月8日解除强制戒毒,3月22日被纳入嘉峪关市公安局五一路派出所的帮教对象。曲文伟被单位领导带去谈话,是因为五一路派出所怀疑曲文伟复吸毒品。事发前,继嘉峪关市公安局东区公安分局民警潘建生接到五一路派出所民警“请求协助通知曲文伟到派出所做尿检”的电话后,宏晟公司设备维修部党支部书记郭明磊、综合部部长嘉辉、电器作业区作业长孙奇志、分局民警李恒先后知道了这件事。

郭明磊陈述,当日他驾车和李恒等人找到曲文伟,中午1时10分到公司三楼办公室。为便于单独谈话,他让李恒回避。曲文伟承认前几天吸过毒,他进行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导。潘建生和嘉辉赶到后,潘建生让曲文伟做尿检,他和李恒在卫生间一左一右督促曲文伟接尿。尿检板显示一道红杠,潘建生开始盘问,他到会议室吃饭。几分钟后,听到嘉辉“快来,曲文伟要自杀”的喊声,他马上跑向厕所。当时他发现曲文伟的上半身已撞开厕所窗户玻璃,嘉辉抱着曲文伟的一条腿,一手拉着曲文伟的腰带。他和随后赶来的孙奇志、李恒帮着往回拉,潘建生也来施救。曲文伟被拉下来后,脖子喷血,嘉辉打电话给120,其他人用毛巾等物急救。他和李恒随救护车到医院,医院大夫随后告诉他,人已经死亡。 [page]

李恒说,他去会议室吃饭时,潘建生和嘉辉与曲文伟谈话;几分钟后,嘉辉叫他陪曲文伟上厕所,曲文伟进了厕所直冲窗户,一头顶碎窗户玻璃,少半个身子在窗户外。在他们往回拉的过程中,曲文伟还用一块带尖的玻璃猛刺自己的脖子,玻璃拔出来血就往外喷。

孙奇志声称自己只看到曲文伟的腰下部位,没有看见露出窗外的腰上部位。

就曲文伟的自残动机,李恒说:“曲文伟上楼时说过,不行他就跳楼。”郭明磊证实,曲文伟在他办公室时情绪很不稳定,欲吞食大头针,被他制止。

王会萍和曲会娟向记者反映情况时反复强调:“5名目击证人中,3人是酒钢宏晟公司的干部和职工,2名警察是酒钢公安处(现东区公安分局)厂区派出所民警,实际上都是酒钢公司的内部人员,东区公安分局依据内部人员的证言作出自杀死亡的结论,难以让人信服。况且,这些证言之间存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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