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与改制企业重签劳动合同职工的待遇
导读:
改制后与企业重签劳动合同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标准?
问:《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有一条:“改制后的企业应吸纳企业95%以上的职工,一次性裁员不超过5%,人数在12人以内。” 在解释这条时说:“裁员5%包括公司主动裁员和职工主动要求离开公司的。如果职工主动要求离开公司且不在5%以内的那部分人员,选择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时最高不能超过安置费的最高限额(即最高不能超过南京市上年工资的三倍)”。用裁员5%来限制主动要求离开公司的职工自由选择高于安置费的经济补偿金是否符合国家文件精神?(注:我企业是注册在江苏省的一家单位)。请您帮助解答.
答:江苏省的规定是“改制后继续留在企业,并与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从改制前企业评估后净资产中,按照不高于《江苏省省级国有中小型企业改制调整劳动关系费用提留和国有净资产处置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标准提留职工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总额高于所在城市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最高按3倍计提。经与职工协商一致,企业也可将提留的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转为改制后企业的等价股权或债权,以后与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转作债权的,应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职工” 。即:对改制后继续留在企业,并与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其计提的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的最高标准就是所在城市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年月日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权的基本手段之一。如何签订一份能保证自身合法权益的劳动合同?哪些是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对哪些用人单位提出的不合理条款可以说不?日前,由市劳动
分包公司需要有分包资质。建筑工程是特殊行业,承包人需要在其资质范围内进行承包,在合法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把部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分包公司同样应当具有相应的分包资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支付工资时代扣社保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公司代职工缴纳社保时: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贷: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的处罚为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