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虚假出资?虚假出资如何认定?
导读:
什么是虚假出资?虚假出资如何认定?
问:我单位向某公司出售了一批钢材,货款共计110万元,尾款30万元一直未付。目前,发现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共有四个自然人股东。我们怀疑四个自然人股东有虚假出资的嫌疑?请问:什么是虚假出资,虚假出资如何认定?
答:所谓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其本质特征之一是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未实际出资也未能证明验资后将款项转入公司账户,公司未实际使用出资款项进行经营的行为,其本质特征是股东未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出资是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设立协议向公司交付财产的行为,是股东最重要、最基本的义务,也是形成公司财产的基础。股东应按照《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缴纳出资,否则构成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
实践中,虚假出资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的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项款项进行经营;
5、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您单位可以在拿出股东出资虚假的初步证据后,以股东为被告,要求股东对虚假出资进行举证,对欠您单位的债务承担举证责任。
【延伸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承担的责任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时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并有最低资本限额的要求。股东以货币出资的,
分包公司需要有分包资质。建筑工程是特殊行业,承包人需要在其资质范围内进行承包,在合法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把部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分包公司同样应当具有相应的分包资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支付工资时代扣社保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公司代职工缴纳社保时: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贷: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的处罚为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