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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16 21:34:59 人浏览

导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3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5月6日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出席会议的监事有濮学年先生、黄东彦先生、史剑先生、黄林涛先生及赵琨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3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5月6日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出席会议的监事有濮学年先生、黄东彦先生、史剑先生、黄林涛先生及赵琨女士。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濮学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认真审议,到会监事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增资江苏爱涛艺术精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

  1、根据公司整合文化板块相关企业以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规划;

  2、鉴于:前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中有2亿元暂未明确用途,处于闲置状态;已投入到位并实施多年的船舶项目因世界经济复苏形势异常复杂,造船行业景气度不再,原预期的投资效益难以实现;

  3、考虑到公司文化产业在市场需求、政策扶持、企业竞争力等方面所具有的较强优势;

  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与控股股东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江苏爱涛艺术精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涛精品"),同时变更"朝西街古玩城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以增资后的爱涛精品为主体大力发展公司文化产业(以下简称"该项目")。

  此变更系公司内部自身发展的需要和外部环境的客观变化所致,变更的理由合理、充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该项目经充分论证,具有较好的财务可行性,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可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精干高效人员,保证公司文化板块整合以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

  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与关联方共同增资爱涛精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成员及公司管理层在对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勤勉尽职义务。

  该事项将提请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129.19 0.00%]券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5月10日

延伸阅读:

有限公司注销登记股东会决议样本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股东会决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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