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起纠纷父子对簿公堂 父亲最终退还股权
导读:
父亲无法证明
支付转让款给儿子
2000年,福州某酒业有限公司由老蔡和两个儿子共同出资设立,2006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20万元。变更后的出资额及股权比例为:小蔡出资200多万元,占85.94%;老蔡出资40万元,占12.5%;另外一个儿子出资5万元,占1.56%。因为老蔡是父亲,所以两个儿子都同意父亲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小蔡称,2007年1月,老蔡以公司申请贷款要股东签名为由,叫两个儿子在白纸上签字,由他负责去办理贷款。两个儿子很快在3张空白纸上了签了名字。谁知,老蔡却将两张空白纸打成了股东会议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书,再利用掌管公司印章便利,将两个儿子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自己,并办理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事发后,小蔡多次与父亲交涉,老蔡就是不还股权,而且也没有支付转让款。小蔡只得将老蔡告上闽清法院。
在法院上,小蔡拿出了有力证据,那就是3张空白签名纸剩下一张,其中两张被打成了股东会议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书。老蔡辩称,不存在先签字后打印的情况,而且从约定付款时间上看,儿子已经取得转让款。但是老蔡未能向法庭提供有力证据,证明他已经支付该款。
法院最后判决,该酒业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内容合法,但是老蔡必须支付小蔡200多万元转让款。
谈了五六次
父亲最终退还股权
法院判决后,老蔡还是不付款。2008年11月,法院向其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老蔡拒不履行。2009年3月31日,法院冻结老蔡在酒业公司的320万元股权和另外一家食品公司130多万元股权。
老蔡向闽清检察院提出申诉。4月26日,检察院立案审查,随后向闽清法院发了一份检察建议书,因为老蔡和小蔡是父子,有可能通过调解达成和解。之后,在法院和检察院工作人员帮助下,父子们重新坐在一起。
“起先,老蔡很不甘愿,怎么也谈不拢。”法官告诉记者。老蔡自称没有那么多现金,不能支付转让款。谈了五六次,6月28日,双方才达成和解方案。老蔡把股权还给小蔡,小蔡撤销执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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