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车祸身亡公司私吞保险金
导读:
新华报业网电 张秋根因工作外出时意外遭遇车祸不幸身亡,当家人强忍着悲痛为其料理后事的时候,公司这边却动起了歪脑筋。“公司竟瞒着我们,私自把张秋根的保险金拿走了。”张的家人称。
张秋根是南京一家建筑公司的职工,由于工作能力突出,他颇受公司的重用。2007年3月4日,受单位领导的指派,张秋根到外地出差办事。这一去,张秋根再也没能回来。出差途中,张秋根遭遇了一场交通事故,当场身亡。
事情过去了半年多,张秋根的家人却意外得知了另外一个消息:建筑公司曾经为张秋根等职工统一办理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的基本保额为30000元。可是这笔保险金,张秋根的家人却是分文未见。经过反复调查,他们了解到,在为张秋根料理丧事的时候,建筑公司竟瞒着他们,私自从保险公司那里结算走了30000元的保险金。
“我们公司曾经印发了文件,明确规定该保险金的受益人是我们公司方。”公司斩钉截铁拒绝了张秋根家人的索赔请求。张的家人起诉至溧水县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该保险合同性质应属为第三人利益即公司职工的利益设立的人身保险合同,而非工伤保险合同。张秋根家人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享有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判决为公司应返还张秋根的家人保险金30000元。(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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