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合并
导读:
【商业银行合并】
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商业银
行合并为一家银行的法律行为。有两种形式: 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 家以上的银行合并后,其中一家银行(吸收方 银行)存续,而其他银行(被吸收方)解散。 如甲、乙、丙三家银行合并,合并后,甲继续 存在,乙、丙银行消失。
合并后的银行仍沿用
甲银行的名称,乙、丙银行的财产及债权债务 都由存续银行(甲银行)承继,其股东也成为 存续银行的股东。新设合并,又称创设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银行合并后,在合并各方都归于消灭的同时,另外创设出一家新的银 行。如甲、乙、丙三家银行合并后,三家银行同时消失,另外创设出丁银行。甲、乙、丙三家银行的财产、债权债务及股东,均归属于丁银行,丁银行不沿用甲、乙、丙三个银行中任何一家银行的名称。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摘要]司法实践中,很多客户与银行之间看似平等,事实上却处于弱势地位,其正当利益因法律建构的欠缺而受到侵害,其中商业银行抵销权就是一例。本文通过对抵销权基础理论
近来,美国银行业再次上演新一轮倒闭潮。拥有近百万中小企业客户、具有百年历史的全美最大的中小企业贷款机构CITGroupInc.(简称CIT),因陷入财政困难多时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广义上讲“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2001年7月4日人民银行颁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它包括
分包公司需要有分包资质。建筑工程是特殊行业,承包人需要在其资质范围内进行承包,在合法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把部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分包公司同样应当具有相应的分包资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支付工资时代扣社保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公司代职工缴纳社保时: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贷: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的处罚为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