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设立 > 其他公司设立 > 公司设立完后的步骤

公司设立完后的步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9 14:27:13 人浏览

导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越来越多大学生选择自主创业,由于刚毕业的大学生缺乏经验且对公司的管理制度不太明确,还不懂得如何创办公司需要准备什么,那么公司设立完后的步骤?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越来越多大学生选择自主创业,由于刚毕业的大学生缺乏经验且对公司的管理制度不太明确,还不懂得如何创办公司需要准备什么,那么公司设立完后的步骤?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公司设立完后的步骤

  (一)去登记机关拿回公司的营业执照;

  (二)带着相关文件资料去指定的刻章部门刻公章;

  (三)去银行给新企业开户登记;

  (四)依法办理纳税登记。

  新公司再申请成立时,一定要先去相关的部门申请公司成立,如果同意,进行上述步骤;如果因为某些原因被通知没有经过同意申请的,应该重新准备好相应的文件,去相关部门重新申请。

  二、公司设立与成立有什么区别

  1、发生阶段不同

  公司的设立和成立是取得公司主体资格过程中一系列连续行为的两个不同阶段:设立行为发生于营业执照颁发之前;成立则发生于被依法核准登记、签发营业执照之时。实质上,公司的成立是设立行为被法律认可后依法存在的一种法律后果。

  2、行为性质不同

  设立行为以发起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主要是法律行为,受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民商法基本原则的指导。而公司的成立以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为要素,发生在发起人与主管登记机关之间,属于行政行为。

  3、法律效力不同

  公司在核准登记之前,被称为设立中的公司,此时的公司尚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其内、外部关系一般被视为合伙。如果公司最终未被核准登记,设立行为的后果类推适用有关合伙的规定,由设立人对设立行为负连带责任;如果公司被核准登记,发起人为设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其后果原则上归属于公司。公司的成立则使公司成为独立的主体,公司成立后所实施行为的后果原则上由公司承担。

  4、 法律特征不同

  设立的主体是发起人。发起人包括先行出资、筹建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国家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对内执行设立业务,对外代表正在设立中的公司。设立行为只能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前,并应当严格履行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行为的目的在于最终成立公司,取得法律主体资格。公司的种类不同,设立行为的内容也就不尽一致。

  三、公司设立的方式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所以,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由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模较大,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故各国公司法均对其设立程序严格限制。如为防止发起人完全凭借他人资本设立公司,损害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大都规定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的比例。中国的规定比例是35%。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公司设立完后的步骤的相关内容,按照法律的规定,公司设立后就要到去登记机关拿回公司的营业执照,带着相关文件资料去指定的刻章部门刻公章,去银行给新企业开户登记,依法办理纳税登记。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