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破产法人后果
导读:
公司的组织形式有好几种,成立的的状态也有区别。在破产时都会涉及法人的问题。有限公司破产法人后果是怎样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详细的讲解。希望大家在看完下面的内容后,能够了解一些关于不同的公司形式破产,涉及的法人后果的问题。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经济纠纷案件,尚未审结且另无连带责任人的,应当终结诉讼,由债权人向破产案件受理法院申报债权;如尚未审结且另有连带责任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破产案件受理法院申报债权。此外,以破产企业为债权人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受理人民法院不能在三个月内审结的,应当移送至破产案件受理法院;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发现破产企业作为债权人的案件在其他人民法院并且在三个月内难以审结的,应通知该法院移送。
实践上,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提交义务较债权人的申请多一些,下面列出债务人申请破产应提交的主要材料:
1、破产还债书面申请。
2、上级主管部门(指企业开办的投资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没有上级主管的,应提供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破产的决议文件。如果是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企业,还应由同意开办的外经委批准。
3、县级以上的劳动人事主管机关同意的职工安置方案的批复文件及落实职工安置费用资料,主要是指劳动人事主管机关同意安置职工的承诺书和社会保障局的意见。
4、计报告、债权清册、债务清册、企业为他人、他人为企业的担保情况说明。
5、企业亏损情况的详细说明。
6、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
7、资产状况明细表和资产处所说明表。
8、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的说明。
9、企业的营业执照、章程、验资报告、成立合同等有关成立情况的材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有限公司破产法人后果的相关法律知识。总而言之,有限公司破产,法人根据不同的情况承担责任,如无成立上的缺陷,则亏损由法人自己承担。若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要了解的话,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您提供最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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