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有哪些
导读:
母公司跟子公司是相对的,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资人,子公司由母公司控股,母公司掌握着子公司的财务状况。那么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有哪些,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又有着如何的法律规定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1、控制关系
子公司虽然是独立的法人,但其自主性是有限的。
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股东会上起主导作用,子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实际上是母公司决定。
2、投资关系
母公司拥有子公司,除了极少数通过协议控制外,基本通过投资实现。
母公司与子公司间的投资关系分为两种情况:
①子公司的资本全部由母公司投入,
②母公司与其他公司共同投资于子公司,但母公司投资所占比例使其可对子公司实际控制。
3、财务关系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行独立核算,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直接影响着母公司的收益.
4、管理关系
虽然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母公司与子公司名义上生产和经营等各方面各自享有自主的权利,但事实上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通常,母公司除了自身直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外,其主要职责还是对所属子公司的领导和管理。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一般由两个以上股东发起设立,是独立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其自身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各种业务活动;
分公司由设立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依法设立,设立时不要求注册资金,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虽然也可以独立开展业务活动,但应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
2、工商登记方式和名称不同。
子公司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最后都是xxx有限责任公司
分公司则领取《营业执照》。名称最后都是xxx有限公司xxx分公司。
3、诉讼中的法律效果不同。
子公司由于是独立法人,只能就其自身资产追究民事责任,除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出资后抽逃资金的情况之外,不能清偿的部分也不能向出资人追偿;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在诉讼中,可以直接把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
4、承担债务的方式不同。
子公司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分公司则先以自有资产承担,不足部分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虽然子公司由母公司控股,但子公司和母公司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它们互不负担法律责任。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有哪些的内容。若您需要进一步了解更为详细的内容,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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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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