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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关于《关于开展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06 16:40:01 人浏览

导读:

晋建审便函字[2008]37号各市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为了做好2008年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本着服务企业的宗旨,鉴于收到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时间比较晚,经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积极协调,《关于开展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晋建审便函字[2008]37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08年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本着服务企业的宗旨,鉴于收到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时间比较晚,经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积极协调,《关于开展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字[2008]207号)初始注册受理时间变更为:

  各市受理时间:2008年6月23日— 6月27日;

  各市上报时间:2008年7月1日—7月4日。

  请各市建设局(建委)和申请人积极准备,使我省的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山西省建设厅
二00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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