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工程纠纷 > 建筑工程法规政策 > 中央政策法规 > 关于印发“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7 14:57:31 人浏览

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资源综合利用管理部门:

  为贯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深入推进“十二五”时期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我委组织编制了《“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研究提出了“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领域以及政策措施,同时提出了在工业、建筑业和农林业等领域选择产生堆存量大、资源化利用潜力大、环境影响广泛的固体废物编制实施方案。现将两份文件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

     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责任编辑:蓝精灵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