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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局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7 05:09:27 人浏览

导读:

关于推进局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机关各党支部: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省委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1〕8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局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对党务公

关于推进局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省委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1〕8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局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党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在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的现实需要,是加强权力监督、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证。中央、省委对推进党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局广大党员一定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委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党务公开工作,为推动全省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成立以刘尧臣同志任组长,张宜红同志任副组长,龚伟兵、曹洪文、郭超、陈绍顺、王艳琼同志为成员的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机关党委,郭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局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

  三、健全完善公开制度,构建党务公开工作保障机制

  在《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湘安监机党〔2011〕2号)中已明确有关党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以下制度:

  (一)依申请公开制度

  1、党员按党务公开规定,可采取书面、电话或口头形式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

  2、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申请人的签名;提出申请的时间。

  3、对党员提出的申请,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党的基层组织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4、对申请事项,可公开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依申请提供信息,可以安排适当的时间和场所,供申请人当场阅读或者自行抄录。暂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4、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二)监督检查制度

  1、成立以张宜红同志任组长,陈绍顺、麻晓刚同志为成员的党务公开监督小组。

  2、聘请寻壮志、蔡光辉、黄雪球、卢斌荣、曹基联、曾旭东、黄永恒同志为党务公开监督员,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3、党务公开监督员主要职责:对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意见并向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相关政策,填写《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记录本》。积极向省直工委党务公开办公室报送经验做法,反映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4、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联络工作,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情况。

  5、各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指出的问题要认真办理和落实。

  (三)考核评价制度

  1、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工作由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

  2、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范围,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创先争优考核内容。

  3、党的基层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应对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做出公开承诺,纳入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的重要内容。

  4、考核评价进行不定期督查,半年检查一次,年终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和考核等次经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组织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弄虚作假的党组织和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取消所在党组织及相关责任人的评先评优资格。[page]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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