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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孙超等20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等初始注册审查意见公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06 18:18: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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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关于孙超等20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刘楠等44名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我中心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的委托,受理和审核各

关于孙超等20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
刘楠等44名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我中心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的委托,受理和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材料。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要求,经审核,孙超等19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见附件1),刘楠等42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见附件2);任大春1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见附件3);汤声波等2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见附件4),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2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87)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1、孙超等19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刘楠等42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汤声波等2名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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