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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保证金如何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9 15:58: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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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些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往往会存在施工的保证金,一般来说施工保证金是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来支付的,那么如果我们施工完成或者是不想施工的话,相关的保证金怎么退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施工保证金如何退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有些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往往会存在施工的保证金,一般来说施工保证金是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来支付的,那么如果我们施工完成或者是不想施工的话,相关的保证金怎么退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施工保证金如何退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施工保证金如何退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第十条 有对工程质保金的具体规定,当建设单位在接到施工单位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建设单位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施工单位,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要注意事项

  1、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如何签订具体的合同条款,更重要的是当具体条款中基本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对应的条款会成为签约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2、合同价款应当明确约定。工期、质量、工程造价的约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3、详细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

  4、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应当具体约定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相互关系及各自的责任。总包合同应当将各方关系和责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

  5、明确约定监理工程师等各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参与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他方所知,造成各方不必要的纠纷。

  6、应当明确约定材料设备供应。

  7、不可抗力要量化。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以后当事人责任、义务、费用等如何划分均作了详细规定。

  8、运用担保条款,降低风险系数。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运用法律制度中的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如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发包人也应该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9、约定违约条款应当注意的情况。应当约定违约金或赔偿金具体的数额和计算方式,要具有可操作行,以防止事后争议。

  10、约定争议的解决方式应当注意事项。争议的解决方式是选择仲裁方式,还是选择诉讼方式,签约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

  三、工程承包合同的有效要件

  (1)合同的当事人即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也就是要具备《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的“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且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即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当履行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履行的程序。这一条件是建设工程合同所特有的条件。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5)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施工保证金如何退的相关知识,当事人如果想要退保证金的,要按照相关的合同来退。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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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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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结合具体合同条款确定
  • 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流程是:1、建设单位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2、物管办公室签署意见并盖章返还质监部门方可退还;3、公告期内无问题的,由物管科签字报综合科复核无异议后盖章返还质监部门;4、有问题的,由建设单位维修,维修合格经反映业主签字、物业盖章确认报物管科履行。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第九条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从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第十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在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的时候退还,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以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要求退还。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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