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工程纠纷 > 建筑工程施工 > 施工纠纷 >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二审代理词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二审代理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8 02:31:42 人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审判长、审判员:针对大富公司的上诉意见,作为被上诉人耀江园艺公司的代理人,对于本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本案的基本事实。从本案证据来看,本案事实其实很简单,也很清楚。2003年9月被上诉人耀江园艺公司从上诉人大富公司处承包了富春江花园的绿

  审判长、审判员:

  针对大富公司的上诉意见,作为被上诉人耀江园艺公司的代理人,对于本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本案的基本事实。

  从本案证据来看,本案事实其实很简单,也很清楚。

  2003年9月被上诉人耀江园艺公司从上诉人大富公司处承包了富春江花园的绿化工程,后于当年11月补签了书面的《富春江花园绿化工程合同》。工程完工后,耀江园艺公司及时向大富公司提交了相应的工程竣工报告及结算报告。大富公司相关负责人收到上述文件后,也于其后相继在上述文件上予以签收。鉴于大富公司在收到上述文件后的合理期间内并未提出异议,且就该工程,至今为止,大富公司仅向耀江园艺公司支付了20万元工程款,因此耀江园艺公司才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也依法支持了耀江园艺公司的诉讼主张。

  二、大富公司的上诉理由依法不能成立。

  1、关于送达。

  大富公司的上诉理由之一是:上诉人及上诉人之法定代表人从未收到原审法院的开庭传票,换言之,他认为原审判决程序违法。但是大富公司的这一主张是与事实相违背的。本案卷宗中所保存的相应的送达回证及大富公司在送达回证上所盖印章就可以很清楚的证明原审法院已经将相应的诉讼文书送达至大富公司,因此就原审判决的程序而言,完全合法。

  2、关于双方签订的《富春江花园绿化工程合同》。

  大富公司的上诉理由之二是它与耀江园艺公司从未签订过该份《富春江花园绿化工程合同》。应该讲,这种主张是与本案证据不相符合的。

  首先、这份《富春江花园绿化工程合同》是经过双方盖章确认的,这上面有大富公司的公章,而且,该合同原件就在卷宗中。

  其次、在大富公司提出了这样的上诉理由后,为了证明合同上的公章确实为大富公司所拥有,代理人还专门跑了一趟工商局调取了大富公司相关的工商档案,从大富公司在工商档案中也用了同样的公章就可以看出:《富春江花园绿化工程合同》确实为大富公司所签。

  3、关于大富公司所提出的双方只有口头协议及有关工程质量的上诉理由。

  对于这两项上诉理由,首先我要说,这两项上诉理由比前两项要有进步。为什么这么讲?因为前两项是完全无视事实,而这两项上诉理由至少它承认了双方之间确实存在绿化工程的施工关系,换句话讲,大富公司至少承认了耀江园艺公司确实为它进行过相应的绿化工程,这总比无视事实否认一切要好,所以说,有进步。

  但是,和前面两项上诉理由一样,后两项上诉理由也是不符合事实,依法不能成立的,原因如下:

  第一、大富公司宣称的双方只有口头协议及口头协议的内容完全与事实不符。因为,本案中的书面合同确确实实的存在着,在该份合同中,双方对工程内容,合同价款、工程结算等内容都作了具体的约定。

  第二、大富公司的该两项上诉理由,不仅与事实相违背,而且也存在自相矛盾之处。

  1、大富公司既然称双方口头协议的内容是由耀江园艺公司免费为大富公司试种部分绿化,既然是免费,为什么大富公司又要向耀江园艺公司支付20万元的工程款项?

  2、如果说这20万元是支付的成本费,那么按照大富公司在上诉状中所述的“如上诉人满意,则支付成本费”的说法,大富公司对该绿化工程应该是很满意的了,那为什么又在同一份上诉状中声称绿化工程在数量上极少、质量非常低劣?

  3、如果耀江园艺公司进行的该项绿化工程质量如此不好,那么按照大富公司所称的免费试种的口头协议,大富公司又为何要支付这20万元工程款?

  所以不管从什么角度看,大富公司的上诉理由都是自相矛盾、站不住脚的。

  第三、根据本案事实,该绿化工程的养护期为一年。大富公司在签收竣工报告时不但没有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反而在竣工报告上注明“工程已结束”;在签收结算报告时也没有对工程数量与质量提出异议;甚至在长达一年的养护期里也没有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却直至本案进入二审时,才提出这样的主张,显然是于情不合、于理不容,于法相背。

  三、耀江园艺公司的一审诉讼请求证据充分,依法应予支持。

  首先我们讲,本案的关键其实不在于双方有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因为大富公司在上诉状中的陈述以及大富公司向耀江园艺公司支付20万工程款的事实就足以证实双方之间确确实实的存在着工程承包施工关系。只要这种关系存在,其实双方有没有书面合同就只是一种形式上的东西,并不影响本案的实质。

  其次、本案中耀江园艺公司已经按照合同及工程惯例向大富公司递交了竣工报告及结算报告。上述文件已经由大富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予以签收,至于签收人马志勇的身份,即他与大富公司的关系,从(2004)杭民一初字第413号民事调解书上可以得到证实,其实从大富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中,也可以证实马志勇为大富公司的负责人之一。而对于李军平,不仅其名片可以证实其身份,而且在(2004)杭民一初字第413号案中的一份由大富公司与其他相关单位签订的《协议书》中的内容也可以清楚的证实李军平就是大富公司所开发的富春江花园项目的负责人;同时,马志勇在工程决算汇总表上的签字内容即“收到李总转来的工程(绿化)决算”也可以从一个侧面证实李军平与大富公司、与本项工程的关系。

  最后、由于大富公司在收到竣工报告及结算文件后的合理期间内,除在签收时认可了工程已结束之外,并没有就工程量及结算数额提出异议,也没有就工程质量提出异议,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及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规定,应视为对上述文件的认可,因此,耀江园艺公司依据上述文件提出的诉讼主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依据充分。

  综上,希望二审法院能维持一审判决,以维护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代理人:陆新华

  二OO×年×月×日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 施工合同亦称“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具备经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条件,以保证施工合同切实可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规定的内容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 建设工程的施工是一项技术含量很高的专业技术工作,国家制定了严格的标准控制其准入。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4、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5、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双方发生纠纷时,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应该如何处理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笔者认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处理要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对待。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对于该种情况,承包人享有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权利,但没有利润请求权。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三、修复后的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实时动态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向我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律师解答动态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承诺书无效,单位应缴纳社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劳动法》,放弃社保承诺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因此无效。单位必须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2小时前
老板拖欠工资,不可采取极端行动。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老板逾期不支付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的50%-100%加付赔偿金。采取非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2小时前
可以明确拒绝并沟通个人意愿。从法律角度看,你享有自由择业权,不受他人强制。若弟弟持续施压,可视为侵犯个人自由。若出现威胁或骚扰行为,应及时报警。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奶茶店未签合同且拖欠工资,违法了《劳动合同法》。您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权益受损,影响就业和生活。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2小时前
头部缝11针所属伤残等级需根据瘢痕面积判断,应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确定等级,未及时处理会影响伤残认定及赔偿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1小时前
可以要求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1小时前
是的,酒驾会暂扣驾照六个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酒驾后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通常为六个月。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驾照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1小时前
该儿子的行为可能构成遗弃,但未必达到遗弃罪的情节恶劣程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弃罪要求遗弃行为情节恶劣,如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若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导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