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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龙虎庄乡龙虎庄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施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04 06:21:05 人浏览

导读:

内容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清县龙虎庄乡龙虎庄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己由永清县发展改革局以永发改总字(2011)第1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清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永清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内容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龙虎庄乡龙虎庄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己由永清县发展改革局以永发改总字(2011)第1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清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永清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永清县龙虎庄乡龙虎庄村。建设规模:教学楼框架结构3层,建筑面积2286.4平方米。造价约297.3万元。计划工期:2012年02月15日开工,2012年10月30日竣工,日历天258天;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锁登陆“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报名后于2011年12月27日至2011 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 时,下午15: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廊坊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永清分中心(永清县建设局504室)备案登记,逾期备案者恕不接待,报名无效。备案时必须持:①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证书B本;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书;④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需提供格式申请书原件、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查询人身份证);⑤廊坊市信用管理协会出具的信用报告;⑥清欠办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⑦永清县外队伍入永清备案手续。(①至⑦均须原件,并提供①②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4.2 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报名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1 月 16日,地点为 永清县建设局交易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清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永清县益昌中路西侧 地 址:廊坊市新世纪步行街第一大街A-111
邮 编: 065600 邮 编: 0656000
联系人: 郝永富 联 系 人: 马泉峰
电 话: 0316-6680585 电 话: 0316-5907687
传 真: 传 真: 0316-5907687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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