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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三角公园回迁房6#、7#楼建设工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04 04:11:41 人浏览

导读:

宁晋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内容一、宁晋县三角公园回迁房6#、7#楼建设工程已由宁晋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宁晋县华宁招标咨询事务所受河北碧竹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晋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内容 一、宁晋县三角公园回迁房6#、7#楼建设工程已由宁晋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宁晋县华宁招标咨询事务所受河北碧竹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本次招标。
二、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宁晋县三角公园回迁房6#、7#楼建设工程,6#楼建筑面积7431.42平方米,7#楼建筑面积8214.86平方米。包括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
2、建设地点:宁晋县宁辛路南。
3、招标范围:土建及安装等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4、工期:365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报名须知:
1、投标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3、投标申请人须用企业身份认证锁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投标报名系统报名,同时投标申请人须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加盖企业公章)和下述证件的原件及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到宁晋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获取预审文件。
a、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工程拟定的项目经理);
b、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c、税务登记证(副本);
d、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e、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f、投标企业信用手册;
g、外省施工企业进冀施工备案手续;
h、外地施工企业进宁施工备案手续;
i、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j、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证明(宁晋县住建局稽查办公室出具)
k、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1月16日-2011年 11月22日每天(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北京时间9:00至11:30;下午北京时间14:00至17:00
5、预审文件发售地点:宁晋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宁晋县兴宁街13号)
6、预审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出不退。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碧竹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设北大街223号
联系人:田东霞 电 话:15832183331
代理人:宁晋县华宁招标咨询事务所 地址:宁晋县兴宁街13号
联系人:孙军联 电 话:0319-58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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