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导读:
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提前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应具备的资料: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图审意见、甲乙两方的无拖欠证明、市场无违纪行为证明、劳保基金交纳证明、工程款结算证明等。更多关于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工程综合验收的前置条件:人防验收、节能验收、防雷验收、消防验收、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上报给质监站的完整工程技术资料。
应具备的资料: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图审意见、甲乙两方的无拖欠证明、市场无违纪行为证明、劳保基金交纳证明、工程款结算证明、建筑工业产品备案证书审核表、节能认定证书。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资料收集应齐全,所有试验资料要进行汇总,主要材料试验取样次数就满足规范要求,几个必须要做的试验项目:基础回填部分承压、桩基础动力静力试验、基础与主体结构检测、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试验、节能检测、外门窗三项性能试验、电线电缆及开关插座配电箱、水暖安装主材试验、电缆桥架试验、综合布线系统检测、防雷接地测试、自动消防设施检验、电气系统防火检测。
综合验收的前置条件应有一个统一的安排,在每项工程完成后应立即组织验收和试验。
1、工程技术资料经监督站验收合格后开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出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评价表,监督处长签字的。
2、报住建委综合科审查各项交费证明,也就是以上提到的各种检测费用。
3、到市场科开具市场无违纪行为证明,这个必须是在未交房前进行,否则会带来好多麻烦,有效期一个月。
4、到劳保办开具劳保基金交纳证明,所需要的资料: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图纸审查意见书、交费收据,审核合格后到大厅盖章。
5、到行业发展科开具甲乙两方的无拖欠证明,这个很简单,只要单位证明就行了,双方互开。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在我国工程施工方必须是具备一定工程建造资质的。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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