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工程纠纷 > 建筑工程法规政策 > 工程地方法规政策 > 关于《北京市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岗位证书》工作延期的通知

关于《北京市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岗位证书》工作延期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5 17:16:43 人浏览

导读:

关于《北京市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岗位证书》续期工作延期的通知京建发〔2011〕162号各拆迁单位: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于2011年1月21日正式实施,本市相关贯彻落实办法正在制定中,经研究决定,现将《北京市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岗位证书》的

关于《北京市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岗位证书》续期工作延期的通知

京建发〔2011〕162号

各拆迁单位: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于2011年1月21日正式实施,本市相关贯彻落实办法正在制定中,经研究决定,现将《北京市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岗位证书》的有效期限从2011年4月30日延期到2011年12月31日。此后,《北京市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岗位证书》的复检续期工作将根据新政策的相关规定开展。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