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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的公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5 11:23:15 人浏览

导读: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公布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申报程序和认定条件的通知》(建规[2005]24号),经审核,现将通过的丙级(暂定)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截止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公布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申报程序和认定条件的通知》(建规[2005]24号),经审核,现将通过的丙级(暂定)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06年6月23 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单位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省建设厅城乡规划处反映。

  联系电话: 0551-2871509 联系人:钱界殊

  附件:审核通过的丙级(暂定)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名单

安徽省建设厅
二00六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审核通过的丙级(暂定)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名单

  1、肥东县规划设计室

  2、长丰县规划设计院

  3、巢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4、安徽省国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5、巢湖艺道城市发展咨询公司

  6、青阳县规划建筑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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