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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进行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数据核对工作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5 07:46:04 人浏览

导读: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产局,各有关单位:自从《关于开展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数据核对工作的通知》(苏建函注册[2008]140号)下发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进行数据核对工作,为“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产局,各有关单位:

  自从《关于开展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数据核对工作的通知》(苏建函注册[2008]140号)下发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进行数据核对工作,为“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注册系统”)全面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由于部分单位和人员还未进行数据核对和申请单位管理,影响了注册系统运行进度。为保证注册系统按期运行,请还未进行数据核对的单位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数据核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还未进行数据核对的单位和人员、通过江苏省建设厅网(www.jscin.gov.cn)或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首页“江苏省建设执业人员数据核对系统”(以下简称“核对系统”),通过录入身份证件号码和姓名登录核对系统,在2008年8月30日前完成本人的注册信息核对或修改工作。

  二、请省辖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产局相关主管部门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按时完成数据核对工作。各市注册管理机构人员已经加到注册管理系统中,请各专业人员登录系统,学习掌握系统的操作。系统网址:http://221.224.118.90:8080/JianSheZYGL/.省市之间的信息交互将在注册系统中进行,各县(市)注册管理机构及其人员请通过注册系统的邮件发送到省注册中心金传春同志收;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5-83750570.

  三、请各相关单位和执业注册人员转告,按规定时间完成数据核对和单位管理员用户申请。逾期未核对者,将无法使用“注册系统”进行注册申报,其后果自行负责。

  附件:

  1.勘察设计未核对人员汇总表

  2.注册城市规划师未核对人员汇总表

  3.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未核对人员汇总表

  4.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未核对人员汇总表

  5.注册监理工程师未核对人员汇总表

  6.注册造价工程师未核对人员汇总表

江苏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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