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于开展建造师注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导读:
陕建发[2007]11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施工单位:
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部令153号)和《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建造师注册工作具体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规范管理:各施工单位应认真组织在本单位申请注册的建造师学习注册管理办法及实施办法,规范注册建造师的管理,努力提高工程质量和项目管理水平,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
二、受理时间:为了提高注册工作效率,我省建造师注册申请实行集中受理,我厅每月的21日至30日间受理建造师的初始注册、变更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延续注册和注销注册申请。
三、注册管理程序:
1、一级建造师管理程序:个人提出申请、企业审核后直接报省建设厅、省建设厅审查后报建设部。
2、二级建造师管理程序:个人提出申请、企业审核后将材料报至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建设厅。
四、网上申报相关问题:建造师注册申请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一级建造师网上填报程序:1、建筑施工企业登录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填写企业基本信息。2、建造师个人登录中国建造师网注册系统找到注册企业后填写个人注册申请表。3、建筑施工企业登录系统对本企业申请注册人员情况进行核查,并在网上上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相关表格后直接报送到省建设厅。4、省建设厅审查、汇总后报送建设部。
2、二级建造师网上填报程序:
1、建造师个人登录陕西省建造师网(www.shaanxijzs.com)或陕西建设网(www.shaanxijs.gov.cn)中的“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申请注册获取密码,通过“姓名、身份证号、注册密码”登陆注册系统寻找注册企业,找到注册企业后填写“二级建造师个人注册申请信息”(若注册管理系统中没有找到企业名称就先由企业通过管理锁登录系统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2、企业通过管理锁登录注册系统对本企业申请注册人员情况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在网上点击上报,上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表”及“企业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汇总表”并报送到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
3、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网上审查、汇总后报送到省建设厅。
五、申报材料要求:
1、一级建造师各类注册申请所需申请表、申报材料内容按照《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附件2)中第七条至第十四条准备。
一级建造师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向省建设厅提交申请表二份、附件材料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三份和附件材料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份和材料附件一份。《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企业初审汇总表》
2、二级建造师注册所需申报资料内容参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料有关要求执行。
二级建造师申请各类专业注册的,应当向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表二份、附件材料一份和《企业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汇总表》(通过网上注册系统打印),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需向省建设厅提交申请表一份、附件材料一份(装订在一起),同时提交《市级建设主管部门二级建造师注册初审意见汇总表》(通过网上注册系统打印)。
3、申报材料需按顺序用A4纸每人单独装订成册(附件资料和一份申请表装订在一起,另一份申请表单附;照片为一寸彩照一张(背后注明单位及姓名),由单位统一贴于纸上,纸上注明单位名称及申请人姓名)。[page]
4、各级初审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时应认真核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及聘用合同的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按规定认真填写初审意见。
六、注册专业要求:
1、首次申请建造师注册只限于注册一个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所注专业),待取得注册证书后方可申请增项注册。
2、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对应下述10个专业申请注册: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按建筑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矿山工程的按矿业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冶炼工程的,可选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之中的一个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按机电工程专业申请注册。)
3、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对应下述6个专业申请注册: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按建筑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矿山工程的按矿业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冶炼工程的,可选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之中的一个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的,按机电工程专业申请注册。)
七、其他要求:
1、原持有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一级建造师注册成功后,在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时,应当交回原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通过考核认定或免考部分科目方式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在申请注册时须提交原有的由省建设厅颁发的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2、取得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并取得注册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一、二级建造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注册证书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被批准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3、为保持工程建设的连续性及建造师从业队伍的稳定性,二级建造师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注册两次(含两次)以上。
八、执业印章及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对批准初始、变更、延续及重新注册的二级建造师,省厅将核发建设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参照其他注册文件,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工本费为每人150元,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工本费为20元/本。
九、技术支持:施工企业及工程监理企业、设计等单位上网登陆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均使用原有的企业资质管理锁,使用中若有疑问请与陕西省建设信息中心联系解决。
省建设信息中心联系方法及二级建造师注册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为:029-87340162转8213、029-87340172转8217;传真:029-87334793;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北一路52号。
一级建造师注册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10-58934285 010-58933447、010-58933417 传真:010-58934400
十、受理地址:省建设厅受理建造师注册申请材料办公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东南角建设银行新城支行办公楼后楼909房(南新街29号)。
联系电话:029-87283010 029-87241792 029-87292026
附件1:《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
附件2:《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
二00七年七月三日[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