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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开展2008年上半年市政工程质量大检查暨监理工作质量专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5 01:12:38 人浏览

导读:

深建质监[2008]44号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建施[2001]121号文的要求和市质监总站的工作计划,我站决定从2008年5月中旬起开展2008年上半年市政工程质量大检查及监理工作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机构组长:高泉副组长:弓经远、陈

深建质监[2008]4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建施[2001]121号文的要求和市质监总站的工作计划,我站决定从2008年5月中旬起开展2008年上半年市政工程质量大检查及监理工作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组长:高泉

  副组长:弓经远、陈澄波,、刘绪普(常务副组长)

  组员:黄圭峰、张承珍、汪全信、张伟

  二、检查范围和检查程序

  (一)检查范围

  已开工但还未竣工的所有在建市政工程均纳入本次市政工程质量检查及监理工作质量专项检查的范围。

  (二)检查程序

  检查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自查,时间为2008年5月20日至22日,23日必须将自查资料送到质量监督站的监督小组。

  第二阶段为质量监督站组织复查,时间从5月26日开始,6月上旬写出检查情况通报。

  三、检查内容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自查的检查项目内容与质监站复查的检查项目内容相同,评分标准和使用的检查表格完全一样。

  (一)市政工程质量检查:主要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工程技术资料和实物观感和实测质量。具体检查要求和内容,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中的相关表格(表一至表九)。

  (二)监理专项质量检查:凡是市政工程质量检查的项目,均要检查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质量,主要检查监理人员资质、履职情况、质量行为、旁站情况、监理签署的文件、监理报告和受监工程质量状况,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三(表一、表二)。

  四、检查方法

  (一)施工、监理自查(检查用表可在深圳建设信息网上下载,也可到市质监总站监督科领取)

  1、市政工程质量检查

  检查应成立临时检查小组,由施工单位质量部门负责人任组长,项目专职质量员及相关技术人员为小组成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对检查进行跟踪监督。市政工程质量检查按附件二中各检查表内容进行检查,检查小组共同完成检查评分。检查时要仔细阅读检查表说明,明确评分标准。最终质量评分按得分率计,凡是检查表上列出,而没有施工的项目,其应得分和实得分都按零分计。每个工程检查时间至少半天,并按检查表要求写出每个检查项目存在的质量问题。检查结束时要认真总结,组长要写出综合评语,施工单位质量部门负责人和项目总监要签字确认。检查后施工单位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尽快整改。

  2、监理专项检查

  由项目总监组织项目监理机构全体人员按附件三中表二所列项目逐项认真自查,准确评分。检查结束要认真总结,写出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

  (二)质监站复查

  根据工程数量,质监站将把受检工程分成若干组,并组织若干个复查小组,每个组由5人组成,其中4人为质监站监督工程师,每组特邀1名市检测中心专业人员协助检测砼强度。人员组成考虑交叉和回避的原则。原则上半天检查一个工程,同时检查结构工程质量和相应工程监理工作质量。复查小组需提前一天通知被检查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及项目总监,复查时,被检查项目的监理单位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主管、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均应到场,施工现场应准备报建资料和施工技术资料。复查小组检查时要带上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自查资料进行对比,可选择一部分施工单位自查过的工程部位进行复查,再随机抽查其它工程部位。检查要认真仔细,评分要客观公正,应当场评出分数,填好检查表,注明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人员要在检查表上签名,发现问题要及时签发监督文书。复查时若发现施工单位自查不认真,有明显的质量问题未检查到,与复查结果评分有较大差异者,将在监理专项检查中扣除5—10分。[page]

  五、总结评比

  (一)检查小组应在现场检查工作结束后召开小组会议,

  写出小组总结报告:

  1、小组检查项目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内容应包括:检查项目名称和检查日期,普遍存在的问题,个别项目存在的特殊问题,值得推广的经验和工法,项目质量情况排序等;

  2、对各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评价报告,要与现场工程质量相结合评价监理工作质量,列出好的和不足的项目监理机构,对监理的工作质量按得分高低排序。

  (二)项目质量情况排序必须根据检查评分结果,经小组集体认真讨论后确定。

  (三)检查领导机构根据小组的检查结果对好的和差的项目进行复查,将对最好的工程和差的工程进行通报。通报工程要同时通报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同时,所有检查工程的检查评分和质量评价将作为“市政质量检查情况通报”的附件一并公示。

  附件一:市政工程基本情况检查表(略)

  附件二:市政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略)

  附件三:项目监理机构专项质量检查表一、二(略)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二00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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