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举办建设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导读:
粤建科函[2006]528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单位:
为保证建设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建设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字[2002]36号)的精神,经研究,定于2007年1月上旬在广州举办第十期考评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种
土建专业四个工种:水暖工、建筑电工、测量放线工、试验工(每人每工种限报一个工种)。
二、培训内容
1、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法规、政策和基本理论;
2、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守则、职业道德以及相应的规章制度;
3、各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标准、规范以及理论知识、技能操作的考核内容、鉴定程序、评分标准和考评技巧。
三、培训对象
1、参加培训班的学员,必须是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具有建设类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者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
2、能秉公办事,胜任考评员工作;
3、所在单位同意推荐作为建设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
四、证书
参加省建设教育协会组织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学员,由我厅以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共同颁发考评员证书,作为受聘考评员的资格凭证。
五、培训时间
2007年1月5日至7日共三天,4日下午报到。
六、培训地点
广州市广园中路景泰直街6号建设大厦四楼。
七、培训费用
每人每工种500元(其中:培训费350元、教材资料费和证书费150元);食宿可以在建设大厦安排,费用自理(每人每天约180元)。
八、有关要求
1、请于2006年12月28日前将填好的《报名表》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秘书处(传真:020-86361578,邮箱:gdpace@163.com或gdpace@gdcic.net);
2、学员学习和考试期间不能请假,如因特殊原因缺席须待下一期补学、补考后才能领证;
3、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个工种交免冠正面小一寸相片2张,本人身份证和职称证(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填写《广东省建设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登记表》(可复印用A4纸,每工种1份,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1.建设职业技能考评员培训班报名表
2.广东省建设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登记表
广东省建设厅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