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团伙10名成员获刑 七旬老妇获轻判
导读:
本报江门讯 (记者陈杰 通讯员李翔) 以主犯薛炳慧为首的10人贩卖儿童案件前日在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10名被告以出卖为目的,拐骗、接送、收买后贩卖或介绍收买儿童,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其中主犯薛炳慧犯罪情节严重,判处其无期徒刑,而其他9名被告人分别获刑一年六个月到十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以相应的罚金。
昨日宣判后,薛炳慧等人当庭表示要上诉。
主犯拐卖10儿童
法院审理查明,主犯薛炳慧伙同郑连虾、张进怀等10名被告人,以出卖为目的,拐骗、接送、收买后贩卖或介绍收买儿童,从2008年7月下旬至2009年1月,先后将从江门蓬江、恩平、开平以及阳江阳春等地拐骗而来的12名儿童拐卖到福建、广西等地。
法院认为,其中被告人薛炳慧参与拐骗儿童多人,系本案拐卖儿童犯罪之源,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犯罪情节严重,虽然其有协助抓获其他同案被告人的立功行为,但不宜判处有期徒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73岁老妇被告获刑两年
在10名被告当中,冯某娟年龄最大,今年已经73岁。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娟本应知道他人在借收养之名买卖儿童,却当起“中介”,但考虑到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以及犯罪情节较轻等,且有悔罪表现,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而备受人们关注的张维祝夫妇也因罪行轻重不同而获刑不同。法院认为,张维祝系受其丈夫周德春唆使和支配而参与拐卖儿童案件,系从犯,故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
但其丈夫周德春则为了牟取非法暴利,多次收买儿童后转手高价卖出,罪行较为严重,是主犯,故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2009年2月26日8时许,被告人肖X德、肖X富、周X文、谢X君(男,21岁,河源市源城区人)、刘X权(批捕在逃)经商议后,开着被告人谢X君的一部白色小车来到源
1989年,一对结婚不久的打工夫妇,考虑到困窘的经济收入没办法将来给孩子买奶粉,准备炒老板的鱿鱼了,年轻的妻子对丈夫提议说,不如咱去广州看看,听说那里可以贩来很
拐卖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那么,拐卖儿童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拐骗儿童
一部《亲爱的》电影,让无数观影者流泪。这部电影,让更多的中国人开始关注被拐卖儿童、丢失孩子的家庭及那一群连续多年寻找被拐孩子的父母之悲情故事。那么收买被拐卖儿童
未成年保护法是1991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9月4日颁布,1992年1月1日起施行。是一部专门保护未满18周岁的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法
女性高级教师若在56岁依旧不能办理退休的,其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劳动局进行举报。根据我国国务院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男年满六
儿童不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儿童初次办理身份证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初次办理身份证是不可以异地办理的。异地办理仅限于补办和换领身份证。
小孩上户口需要父母本人去。孩子上户口时,监护人必须有一方在场。登记户口需要孩子本人到场,其监护人携带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任意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