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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构建妇联维权维稳工作新格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6 07:58:52 人浏览

导读:

2010年以来,吉林省妇联开展了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建立了规范化服务管理体系,打破了妇联维权内循环工作模式,为各级妇联维权提供了社化化工作平台和专业化智力支持,构建起妇联维权维稳工作新格局。一、创新思路,推动创建管理标准化结合全
2010年以来,吉林省妇联开展了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建立了规范化服务管理体系,打破了妇联维权内循环工作模式,为各级妇联维权提供了社化化工作平台和专业化智力支持,构建起妇联维权维稳工作新格局。
一、创新思路,推动创建管理标准化
结合全省妇联维权工作实际,确定了“项目化运作、标准化管理”的创建工作思路,下发了《吉林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管理办法》,提出了12345标准化管理体系。“1”是明确一个管理主体,即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是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和组织管理,办公室设在省妇联权益部;“2”是明确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表彰活动;“3”是要在省、市、县三级开展创建活动;“4”是统一创建活动的申报、评选、管理、奖励四项工作程序;“5”是明确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的五项硬件建设,即要有牌匾、有维权热线电话、有维权服务承诺书、有维权服务记录簿、有维权服务联络员。
二、健全机制,推动维权主体多元化
一是拓展创建领域。为使创建活动取得实效,让更多的妇女儿童受益,省妇联将创建活动推广到社会各界,提出只要是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的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的具体业务部门、社会和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相关行业的基层单位都可参与创建。
二是争取政策支持。省妇联多次协调公检法司等部门,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政策突破,即:公检法司系统获得省级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称号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申报本系统集体(个人)三等功。今年,省维权协调组表彰了100个吉林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100名吉林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卫士”,授予10个单位吉林省妇女儿童维权贡献奖。
三是确保维权实效。不断深化创建活动,联合法院系统建立了172个妇女儿童维权法庭,对涉及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案件做到“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与公安部门联合建立了505个110家暴报警中心,42个家暴验伤中心,确保家暴案件快速有效处置;与民政部门、司法部门联合建立101个家暴救助站(庇护所)和423个法律帮助中心,为受害妇女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目前,全省参与创建活动的妇女儿童维权岗已达3943个。
三、互联互动,推动维权服务网络化
一是与妇女儿童维权站建设有机结合。在891个乡(镇、街)、9490个村(社区)的妇女儿童维权站,开展了“岗站互动”活动,各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对维权站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优先解答、优先解决、优先考虑,进一步提高了妇女儿童维权站服务的专业化。各维权站也将在工作中收集到的信息,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妇女儿童维权岗”,从而使更多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中。
二是与12338妇女维权热线公益服务有机结合。为了更好地发挥好12338热线的作用,《吉林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有义务配合12338妇女维权热线和相关部门处理妇女儿童信访案件。各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定期派人参与接听热线,及时处理热线反映的问题。今年上半年,全省妇联系统接待信访2523件次,其中转给“妇女儿童维权岗”的信访案件都得到了合理的答复和有效的处理。
三是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将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作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在履行妇女儿童维权职能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平安吉林建设大局,延伸服务触角。在全省平安家庭三级创建和三零社区创建中,各级“妇女儿童维权岗”主动作为,举办妇女普法大讲堂,邀请“妇女儿童维权岗”的专家深入社区、村屯以案说法,答疑解惑,为妇女就业、妇女维权和家庭教育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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