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的用人单位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导读:
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的用人单位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我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或劳动违法侵犯对方合法劳动权益(包括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时,所应承担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乃至刑事责任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如劳动法 第95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还专门对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予以具体、明确的规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内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对用人单位侵害女职工权益的做了具体规定,情节较轻的,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
未成年保护法是1991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9月4日颁布,1992年1月1日起施行。是一部专门保护未满18周岁的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法
女性高级教师若在56岁依旧不能办理退休的,其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劳动局进行举报。根据我国国务院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男年满六
儿童不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儿童初次办理身份证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初次办理身份证是不可以异地办理的。异地办理仅限于补办和换领身份证。
小孩上户口需要父母本人去。孩子上户口时,监护人必须有一方在场。登记户口需要孩子本人到场,其监护人携带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任意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