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决定程序是怎样
导读:
房屋征收,是每一个大城市里面都会发生的事情,因为很多的时候,城市的发展是需要很多的土地的,而有的时候土地又不够进行城市的扩张了,这时候就需要进行土地征收。那么房屋征收的决定程序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屋征收决定程序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对房屋进行征收的时候,征收管理部门需要制度征收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审批后进行公示,然后征集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后确定征收方案。
房屋征收的前提条件是征收补偿费用的足额到位。征收补偿费用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前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征收补偿费用的足额到位,是保障房屋征收实施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也是保护被征收人利益的重要前提。足额到位,是指用于征收补偿的的货币、实物的数量应当符合征收补偿方案的要求,能够保证全部被征收人得到依法补偿和妥善安置。征收补偿费用的足额到位,包括实物和货币两部分,是二者之和,即已经提供实物补偿的,可在总额中扣减相关费用。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是保证补偿费用不被挤占、挪用的重要措施。专户存储要求在银行设立专门账户进行存储管理;专款专用,是指征收补偿费用只能用于发放征收补偿,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屋征收决定程序是怎样的相关内容。房屋征收也是有着一个相应的程序的,如果政府想要进行房屋的征收的话,也必须经过相应的程序才可以。下面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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