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成功后可以停交吗
导读:
公积金贷款办理好之前是不能够停交的,如果停交的话整个公积金贷款流程就办理不下来,如果办理好之后,停交几个月是没什么太大的影响的。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积金贷款成功后可以停交吗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1)如果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照公积金管理条列规定,借款人申请贷款之日前必须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欠缴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单位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所以停缴公积金将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2)对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1、连续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在申请贷款前6个月内无连续停缴的记录。
2、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全部价款的30%以上(含30%)的首期付款,且离购建、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时间未超过两年。
3、信用良好,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并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没有可能影响贷款偿还的债务。
5、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6、具有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或具有担保资格且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7、借款人有配偶的,其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再单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8、已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在没有还清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积金贷款成功后可以停交吗全部内容。办理前停交就意味着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法定条件,所以千万不能够停交或者少交。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了解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