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土地管理法 > 土地使用权 > 公民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公民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14 17:36:05 人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对城镇国家所有的土地,我国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对城镇国有土地,公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1、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

对城镇国家所有的土地,我国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对城镇国有土地,公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

1、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的行为,出让的具体办法有协议出让、招标和拍卖三种。公民可以依法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通过协议、招标或拍卖的方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2、通过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公民可以提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通过划拨的方式获取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人可以无限期的使用。

3、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在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后,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都可以进行转让。公民通过转让的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让。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法包括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需缴纳出让金等费用。选择合适的出让方式,确保合规操作,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如违规使用土地、未缴清费用等严重后果。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包括协议、招标、拍卖。具体操作上,协议出让需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招标出让需制定招标文件,公开邀请投标;拍卖出让则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各种方式的选择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1)协议出让。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土地所有者的代表,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2)招标出让。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发出投标邀请,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以书面形式投标,择优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土地出让方式。(3)拍卖出让。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意受让人到场,就拟出让地块公开叫价竞投,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出让方式。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55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实时动态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向我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律师解答动态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养老保险单位应缴为0可能正常,需结合具体情况。单位缴纳部分可能因政策减免、划入统筹基金等原因不显示。若长期如此或影响个人权益,则可能存在问题。分析:养老保险单位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8分钟前
已经被起诉的,应当积极应诉,否则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直接起诉方胜诉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如果因为开发商迟延交房,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您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向开发商发解除合同的通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5分钟前
要看具体的案情难易来定的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合同有约定,给付定金违约,定金不退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无约定,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起诉到法院解决。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你好,是否已经签合同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4分钟前
你好!能不能退回定金需结合认购书的约定、楼盘实际情况以及要求退定金的理由分析确定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