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房产纠纷 > 离婚房产纠纷 > 情侣分手上演抢房大战 法院判出资多获房产权

情侣分手上演抢房大战 法院判出资多获房产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30 11:27:14 人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张明和刘芳这对恋人一朝和平分手,但几百万的房产却难以分清。为此,刘芳将前男友告上法庭,上演抢房大战。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现值200万的别墅归张明所有,刘芳获得补偿款45万元。刘芳和张明是校友,在一次校联谊会上,两人相识,擦出爱的火花。200
张明和刘芳这对恋人一朝和平分手,但几百万的房产却难以分清。为此,刘芳将前男友告上法庭,上演抢房大战。近日,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现值200万的别墅归张明所有,刘芳获得补偿款45万元。

刘芳和张明是校友,在一次校联谊会上,两人相识,擦出爱的火花。2000年,刘芳获得了去日本读研的机会,在得到张明的赞同后,她毅然去日本留学。不久,张明所在公司决定派其去美国总公司学习和深造,于是一年后张明去美国学习。在经过了四年的分离后,2004年,两人同时回沪生活。

回上海后,当年3月,二人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的公寓房,张明在支付了50万的本票后,向银行贷款50万付清余款,房产证登记权利人为张明和刘芳。三年后,二人又以130万元在松江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别墅,在首付60万本票后,以张明名义贷款70万元,产权人仍登记为二人共有。

2007年4月,张明和刘芳最终分手告终。三个月后,二人将公寓房以222万元出售。由于一直无法自行解决财产纠纷,故刘芳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双方共有的别墅,并要张明支付公寓房出售款222万元的50%,即111万元。

在庭审中,被告张明辩称,双方不存在共同出资购房的事实,全部的购房款都是他支付的,之所以将刘芳登记为产权人是另有原因的。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刘芳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通常情况下,对以登记为公示方式的不动产共有关系的认定,主要通过登记予以确认。但对于不动产权属及其份额的认定,除考虑登记外,还需考虑不动产的来源和出资情况,不动产登记权利人对不动产贡献的大小等因素,登记不是确定权利归属的唯一依据。

本案中,两套房屋的首付款均是以被告张明名义的本票支付的,并且以被告的名义贷款支付了其余部分房款。基于此,其权属以判归被告所有为宜。但原告刘芳作为登记的权利人,对两套房屋也应享有一定的权利,在确认两套房屋归被告所有的情况下,被告应给付原告相应的补偿款。

至于补偿款的数额,除需综合考虑房屋的出资、增值、投资风险等因素外,还须考虑公寓房出售后,原告已收取部分款项以及房屋买进卖出所必须支出的税、费等合理的必要支出的事实,而不能因房地产权证登记为共同权利人即进行均等分配。被告作为出资人在购买房屋后,担负着较大的投资风险,现房屋因增值所带来的投资利益,也应适当多享。故综合考虑种种情况,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 婚后购买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但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婚后购买的房产没有用夫妻的共同财产支付,所付房款均为一方的婚前房产出卖所得款支付,且该房产没有贷款,没有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贷款,没有得到对方的任何帮助,则该房产仍然为一方的财产。而且该房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超过婚前房产的部分为自然增值。除非有产生的收益,如出租的租金为夫妻共同财产。
  •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四、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五、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六、新婚姻法,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 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是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实时动态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向我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律师解答动态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如果因为开发商迟延交房,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您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向开发商发解除合同的通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是和开发商购买还是和个人购买?如果是和开放商签订的话,可以主张赔偿的,个人的话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怎么处理,需要具体了解一些详细的情况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如果因为开发商迟延交房,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您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向开发商发解除合同的通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开发商违约承担的违约金由具体违约事项分析,例如如果对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如何计算没有作出明确的约定,就应当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17分钟前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你好!需要看购房合同约定及开发商未能交房的原因分析。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11分钟前
你好。按照你们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协议约定处理。如果是交纳的是定金,那么交付一方违约,是不退定金的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可协商处理,如果说对方不同意退定金,如果确因你的原因不购买,则定金不予返还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