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保障性住房 > 廉租房 > 廉租房动态 > 广西规定廉租房不可建在城市边缘地带

广西规定廉租房不可建在城市边缘地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2 06:31:15 人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10月10日,记者从广西建设部门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廉租住房保障规划(2009~2011)》(以下简称《规划》)日前已出台,从2009年起到2011年,广西争取用3年时间,通过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完善租赁补贴制度和实施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等方式,基本解决18.76万户现有城
10月10日,记者从广西建设部门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廉租住房保障规划(2009~2011)》(以下简称《规划》)日前已出台,从2009年起到2011年,广西争取用3年时间,通过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完善租赁补贴制度和实施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等方式,基本解决18.76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方式:实物配租为主

  这一好消息,对于城市低收入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因而,不少人也关注着,廉租住房的保障方式,到底选择是盖房子还是发补贴呢?

  根据《规划》,廉租住房的保障方式将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通过配建、集中新建、收购、改建、实施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

  广西建设厅相关人士介绍,新建廉租住房将采用统一集中建设和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两种方式,以配建方式为主。同时,对租住公有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也将继续实行租金核减。

  该人士还介绍,出台这一《规划》,就是要加大广西廉租住房的建设力度,增加房源供应,完善租赁补贴制度,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相关的土地、财税和信贷支持政策。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使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面积:原则不超50平方米

  哪些人群才属于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受保障的人群能住上多大的房子?保障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规划》明确,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是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体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保障标准控制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左右。新建(含配建)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以内。租赁补贴标准参照当地平均市场租金、家庭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

  据介绍,通过3年时间,我区将筹集廉租住房房源9.47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6.49万户,截至2011年底共发放租赁补贴9.69万户。到2011年底,全部解决现有18.76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地点: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区

  有人担心,廉租住房会不会建到跟城市脱节的边缘地带?对于这一疑问,《规划》中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按照《规划》要求,廉租住房项目要合理布局,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同时还要求同步做好小区内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据了解,新建廉租住房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配建的具体比例,由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建设规模和实物配租廉租住房需要等因素确定。配建套数、建设标准、回购价格或收回条件,要作为土地出让或划拨的前置条件。

  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房源

  根据规划,我区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比例不低于10%。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廉租住房建设和城市危旧住宅、棚户区改造项目,商业银行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建立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制度。

  《规划》还指出,要落实土地供应和各项优惠政策。统筹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落实关于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和支持廉租住房建设的各项税收政策。对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的廉租住房建设和城市危旧住宅、棚户区改造项目,优先安排建设用地。

  在筹措廉租住房房源措施中,自治区要求各市、县要加大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力度,以及加强相关的政策支持。对不具有商业开发价值的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实行政府主导、住户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加快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要优先用于解决城市危旧住房、棚户区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城市棚户区改造中新增加的住房主要作为廉租住房房源,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并出台政策鼓励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及经济适用房中配建廉租住房。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 申请廉租房需要满足7个条件。市民可去户口所在社区申请,如果审核通过,就可以申请到廉租房。申请廉租房需要有以下7个条件: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口;2、家庭成员中有一个人在本市居住5年以上,其他成员居住两年以上;3、家庭人均月收入608元以下,现住房面积10平方米以下;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5、在房改和拆迁过程中未购买过房改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和货币补偿安置;6、申请人以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五年未购买或出售过房产;7、未享受过购买解困房、安局房、经济适用房、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落实私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 我们在外租房,要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而如果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又因为自身原因不能继续租的,可以与房东协商将房子转租。那么房子转租要注意什么事项?下面就由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转租房子要满足的条件(1)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2)转租合同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3)转租合同具有附随性,其约定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约束条件。而且,在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地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什么是二房东?二房东其实就是指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后,又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承租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采用以当事人同意为衡量转租是否合法的标准,转租经出租人同意的,为合法转租,除此之外为非法转租。二房东擅自转租的法律后果(1)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出租人依法享有解除权根据《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转租合同效力待定根据《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不得申请廉租房的限制条件:(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二)离婚不足2年的;(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实时动态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向我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律师解答动态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8分钟前
拆迁补偿的方式包括:实行货币补偿、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6分钟前
你好!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6分钟前
由事故责任方报销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4分钟前
要看怎么造成的。工伤?交通事故还是打架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法律分析:到所在地区的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1、带上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的档案室登记;莱垍头条2、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兵役机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你好需要依据拆迁协议、拆迁公告和被拆迁房屋产权等情况来确定。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业主权益被物业侵害的,可以找当地房地产行政部门或房管局投诉。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房管局应当在接受到投诉后,积极协商和处理,尽可能解决投诉的相关问题,为业主提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