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杭州市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年度对账工作的通知
导读:
各单位: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杭州市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年度对账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账年度
本次对账年度为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二、对账范围
凡在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高新(滨江)管理部(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登记的,本年度发生缴存业务的单位,均属本次对账范围。2006年1月1日前注销或2007年1月1日后新登记的单位,不属于本次对账范围。
三、对账程序
1、各单位应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07年3月31日,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窗口磁盘拷贝(请自备磁盘)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对账单。
2、各单位应及时将对账结果向公积金中心书面反馈,对对账结果有异议的,可于2007年3月31日前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复核。
3、单位领取对账单或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复核时,应当出具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件。
四、在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补贴的单位,年度对账一并进行。
五、在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滨江)管理部缴存登记的单位,应按本通知要求向高新(滨江)管理部办理对账手续。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杭州市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A座三楼(延安路与西湖大道交叉口)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滨江)管理部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57号中兴大厦一楼
中心网址:www.hzgjj.gov.cn
咨询电话:96345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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