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经适房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导读:
昨晚(12月29日),《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并且从12月30日起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在28日出台“新8条”松绑二套房贷之后的第二天,上海继续加大稳定楼市、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的力度。
《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分7章、46条;主要通过建设、供应、管理和退出等4个机制,规范经济适用住房运作。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表示,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且共同生活的上海市城镇家庭,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成员均具有达到规定年限的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且户口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区(县)达到规定年限;家庭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家庭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一定年限内未转让过住房。达到规定年龄的单身人士,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特别规定限额、同时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申请条件的上海市城镇家庭及单身人士,可以申请租赁经济适用住房,具体细节将在近日公布。
《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于经济适用房的回购也作了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自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满一年仍未出售的,按照项目协议书约定由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继续用于住房保障。房屋权利人取得房地产权证后,拥有有限产权,不得将经济适用住房擅自转让、出租、出借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不得办理除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以外的抵押。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可以上市转让,购房家庭应当按照购房时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的约定,从转让总价款中,根据政府在经济适用住房中的土地等优惠费用占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与优惠费用之和的一定比例,向原先审核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区(县)财政部门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上海经适房申请条件本文介绍上海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流程,符合申请条件的都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获得资格后,在等待分配。推荐阅读: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与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原则如下: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
二手现房交易税费由买卖双方一同承担。买家需缴纳房款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取证费;卖家需缴纳交易费、房款0.05%的印花税
二手现房抵押贷款一般三周左右放款,具体可以咨询当地银行。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后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面签银行、银行报卷和审批;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
二手房离婚分割如下:属于个人财产的分割给个人,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子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出资人、出资
买卖二手房需要土地证。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在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完税证明等资料,没有土地证的二手房无法办理登
二手房网签了以后经双方协商卖家可以再修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内容的修改属于合同变更行为,必须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合意,达成合意后对修改事项双方签字确认即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