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购房指南法 > 购房须知 > 买房攻略 > 用婚前财产买房是否夫妻共有 目前还存在争议

用婚前财产买房是否夫妻共有 目前还存在争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12 03:12:20 人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在线律师:马勇(江苏南京天听律师事务所)夏女士:我几年前再婚,跟丈夫经济分开,去年我用婚前的银行存款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和女儿名下,丈夫知道后,提出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他也有份。请问他的说法对吗?马律师:这种情况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存

  在线律师:马勇(江苏南京天听律师事务所)

  夏女士:我几年前再婚,跟丈夫经济分开,去年我用婚前的银行存款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和女儿名下,丈夫知道后,提出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他也有份。请问他的说法对吗?

  马律师:这种情况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存在争议。有一种观点是,只要房产是夫妻婚后获得的,就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个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婚前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你用婚前个人存款买房,只是婚前财产形式的一种变化,所购房产不属于婚后所得,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你应提供个人原始存单、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据证明纯属是用婚前个人存款买房的。如无确凿证据证明,则难以说清是否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 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不是共同财产。如果要将二人的名字都写进去,依法是可以的,可以以赠予的方式,将另一人的名字加进去,另一人是受赠方,受赠后,该房屋属于共同共有或者约定按份共有。链接:办理房产赠与过户手续的具体步骤是:(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二)房产赠与过户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契税是房屋现值价格百分之三,领取契证。(三)房产赠与过户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为准。即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在赠与房屋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持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一方父母去世后分给一方的遗产,应算在夫妻共同财产内,这方无权将其转让给他人;《婚姻法》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如果遗嘱中说明了遗产归某方一方所有,那么这笔财产就属于这方个人财产,故在离婚时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实时动态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向我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律师解答动态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56分钟前
不违法,但需尊重孩子意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不得随意处理其财产。强行没收可能引起孩子反感,影响亲子关系。
盈科王雨昕团队律师
您好方便沟通一下具体情况么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可以追回欠款。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您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欠款,但需满足起诉条件,如原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明确被告等。若不及时处理,可能面临无法追回欠款的风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44分钟前
如果共同继承的房屋中,有继承人想将房屋出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及相关法律规定,需首先确保所有共有人(继承人)对出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因为房屋作为共同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1小时前
如果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找不到您的离婚判决书,可能是因为该案件不在2014年及以后,或者判决书尚未生效并上传。此时,您可以采取两种主要措施:一是直接前往法院,申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如果您认为公安机关以查不到为由停止侦查是不合理的,您可以先尝试与办案民警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及原因。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应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1小时前
在工厂上班期间被烧伤,若公司不仅不报工伤还拒绝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您可以首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随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老人横穿马路被电动车撞,责任需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划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责任判定考虑各方行为及过错程度。若老人未走斑马线且突然闯入,可能承担一定责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