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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挂户致购房者无法落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0 22:15: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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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买卖二手房失误之处,物业费没有交割清楚导致经常停电、户口没有迁走影响自己落户。因此律师表示买房时就应该把房子的产权和户口情况查清楚,双方肯定对户口情况进行了约定等。买卖房子,特别是二手房...

  在买卖二手房失误之处,物业费没有交割清楚导致经常停电、户口没有迁走影响自己落户。因此律师表示买房时就应该把房子的产权和户口情况查清楚,双方肯定对户口情况进行了约定等。

  买卖房子,特别是二手房,除了交付房款、验房收房外,还有不少需要注意事项。一不注意,将来都有可能给自己入住带来麻烦。8月6日,两名购房者向记者讲述了在买卖二手房失误之处,物业费没有交割清楚导致经常停电、户口没有迁走影响自己落户。

  拖欠电费,屡遭停电

  买二手房,不少中介都会提醒置业者与房主之间要进行物业费交割,以免日后产生纠纷。部分中介还会陪同房主、置业者一同入户抄表,并立下字据。不过即使这样,仍有置业者因为物业费产生纠纷。

  在李沧区万年泉路某小区居住的市民汪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在2014年下半年买了一套二手房,买房的时候,家里特意提醒要交割清楚物业费。对此,中介也主动表示买卖双方在签合同当天算清费用。“没想到,真是没想到。每项费用都交割清楚,最后还是出了问题。”汪先生说。

  据汪先生介绍,搬进新买的房子后发现,经常会停电,但是持续时间不短,一般在半小时左右。对此,汪先生也没有在意,以外只是小区内部电力检修。

  然而有一天,汪先生父母来青岛,晚上回到家发现停电了,而邻居家却有电。纳了闷的汪先生给电力部门打电话,客服人员查询发现并没有欠费。

  几经周折之下,汪先生终于联系上了负责小区电力维修的师傅。一接通电话,汪先生才知道究竟为何停电!

  “前一个租客刚住了三个月,听说要卖房。于是恶意拖欠电费,电费是电力维修师傅当时垫付的。这个事原房主也不知道,交割的时候谁也不清楚。为了追回自己的钱,维修师傅才屡屡给我家断电。”汪先生郁闷地说。

  电费拖欠,是不是别的也是这样?汪先生一查发现,果然燃气费也是租客恶意拖欠。两项加起来,拖欠了400多元。

  虽然房主最后为汪先生结清了费用,但汪先生再跟朋友聊天时,一聊起房子就会建议对方一定要考察租客。

  链家地产银海一号店店长陈莹表示,物业费务必在买卖双方签合同的时候交割清楚。而对于房子内有租客的情况,则一定要立下字据确保租客能够在某月某日腾房,否则有可能为置业者带来时间、金钱损失。

  空挂户致购房者无法落户

  “我们好不容易买了房,而且是学区房,就是为了能够落户,将来让孩子上学方便,可是发现户口上竟被别人占了,不把对方的户口迁走,我们的户口根本落不进去。”在君峰路某小区居住的市民刘女士向记者表示。

  据刘女士介绍,她与丈夫打算在青岛安家,以便能够落下户口,为了让孩子上学方便才买了处学区房。

  为此,刘女士两人多方打探合适的房源,最终发现了一处合适的二手房,房子位于李沧区君峰路,不到70平方米,以45万多元的价格成交,手续办利索共花了48万元。谁知,买了房子发现户口上有4个人。而如果不是空户,刘女士的户口就无法落进去。

  “买房时我们专门询问该房子户口是否是空户,前房主也说是空户,我们还专门去派出所调查,但是派出所方面并没有给确定的消息,只说了前房主的户口没在这里。”刘女士称,自己也有些大意,当时应该追查清楚就好了,等到过户后他们经过仔细调查才发现,该房户口上已经有4个姓袁的成员,但派出所也无法联系到这些人。“我们花了一辈子的积蓄加贷款才买了套房,可是却落不下户,今后该怎么办?”刘女士非常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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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房主李女士在得知刘女士遭遇后也非常惊讶。李女士说,自己是在两年前购买的房子,当时也没有发现户口上有别人,因为自己没有落户口的要求所以也就没有太在意户口的事,对于刘女士的情况她也很着急,正在想办法帮助处理,“我们也想尽快把户口上的其他人迁走,好让刘女士顺利落户,我们会尽力配合”。

  在二手房交易中,类似空挂户情况并不少见。陈莹向记者介绍了一个案例,在天山小区一次二手房交易中,置业者李先生买房后发现房子上还留着一家陌生人的户口,这让想落户的李先生犯了愁。万般无奈之下,李先生只好去找前房主。前房主也大为惊讶,去派出所一查发现,原来是上上一任房主户口仍在。

  “幸运的是,前房主购房仅半年时间,仍能联系到上上一任房主,前后用了一个月时间把户口迁走。若是买房时间长远,很有可能就联系不上了。”陈莹说。

  二手房迁户遭遇法律空白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房屋的产权是由房管部门管理,而户籍则是由公安部门管理。目前,没有房产过户必须要求房产是空户的法律规定。

  导致二手房“户口空挂”现象,主要是由于买房者自身对户籍不重视,认为只要买到房子、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就行,而对户口迁移的问题处理滞后。一些炒房者购买二手房不是用于自己居住,所以对原房主有没有迁走户口并不在意,而买主又对户口没有提出特别要求,因此二手房经多次交易后,就会出现找不到原户主的情况。如果卖房者的原户口所在地是学区房,为了让孩子上学,很多卖房者更加不愿主动将户口迁出。

  据了解,按照有关规定,如果当事人不申请,户籍管理部门不能强制迁走他人的户口,导致二手房交易时,原户主并不一定要迁出户口,由此产生问题。目前,我国并没有对原户主户口问题做出特别规定,房产过户属房产部门管,而户口迁徙则归公安机关管,因此户口迁移涉及行政管理法律关系,法院一般不在二手房买卖纠纷中对户口迁移直接作出判决。

  对于二手房交易中的空挂户,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恩民表示,买房时就应该把房子的产权和户口情况查清楚,双方肯定对户口情况进行了约定,现在户口上有了别的成员,前房主应该承担责任,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找前房主追究违约责任索赔损失。

  王恩民认为,对于落户的情况,置业者可以通过派出所、户籍部门调查户口上的成员的情况,尽量联系对方让对方迁出户口,毕竟户口上的成员已经不拥有房子的产权,如果无法联系到户口上的其他成员,可以通过正规程序把对方的户口“空挂”起来,置业者的户口就能够顺利落下。

  (原标题:青岛市民买房无法落户,二手房迁户遭遇法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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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补偿主要是针对房子的,一般按户计算搬迁费,很少按人口计算。房子一般按原有面积计算,或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办理即可。对于拆迁房就地还建的,户口可以不迁户,而对于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户,户口必须迁入现居地,拆迁后买了新房或二手房的,也要将户口迁往现居地,而拆迁户在外租房、借房进行过度的,户口将保留在原居住地派出所。
  • 不符合计生政策生育的子女,可以由孩子父母或者监护人,凭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孩子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不会因为没有缴纳罚款而不给孩子上户口。但是违反国家和当地计生政策,还是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的罚款。具体社会抚养费征收额度各地规定不一样,以当事人本地计生条例规定为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规定: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四十二条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第四十三条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社会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户口问题是否需要跟随抚养孩子一方法律是没有强制性规定,但是为了方便孩子读书上学的需求,一般情况都会跟随抚养孩子一方的。办理孩子户籍原则上是不需要一方同意的,可以直接拿着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以及孩子户口页,去抚养孩子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准迁手续,之后带着准迁手续去孩子现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最后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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