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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已出台限购令的城市名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08 22:36:11 人浏览

导读:

归纳总结部分已出台限购令的城市,并提供相关城市的限购令细则。●长春出台时间:1月28日内容概要: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

  归纳总结部分已出台限购令的城市,并提供相关城市的限购令细则。

  ● 长春

  出台时间:1月28日

  内容概要: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内向其售房。

  ● 南宁:纳税也只能购一套

  出台时间:2月15日

  内容概要:已有1套住房的南宁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能够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居民家庭,在南宁市区范围内限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向其出售住房。

  ● 太原

  “限购令”细则:原则上对拥有1套市辖六区住房的太原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在太原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市辖六区住房的太原居民家庭、拥有 1套及以上太原辖六区住房的非本市居民家庭和无法提供在太原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暂停在太原市辖六区内向其售房。

  ● 贵阳:中心城区购房有限制

  出台时间:2月16日

  内容概要:即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内,对已有一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对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贵阳市中心城区人口密集、房价过高一环内的住房。

  ● 西安:楼市限购令细则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已拥有1套住房的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根据《通知》,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西安辖区内向其售房。[page]

  ● 广州:穗户籍家庭限购两房

  广州市政府公佈“新国八条”楼市调控新政细则:今起广州户籍家庭限购第叁套房,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家庭限购第二套房,首次置业的广州户籍家庭只允许买一套房,增城、从化则不在限购令範围内。

  牵动广州楼市神经的“新国八条”落地细则,今起正式实施。广州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根据新版“限购令”,在一定时期内,户籍家庭限购第叁套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两年内,在广州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广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第二套房。

  ● 无锡:全国首个地级市出台限购令

  出台时间:2月22日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市政府出台十条措施贯彻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

  其中第二条,要求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暂停发放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至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该项政策,自 2011年2月21日起在本市市区内执行。

  ● 武汉:二手房也被纳入限购范围

  出台时间:2月22日

  2月22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月23日起,暂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本市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 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其出售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

  据悉,该市于今年1月14日曾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我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按照该政策,一个家庭不管以前拥有多少套房,均允许新购一套新建商品房。限购范围仅限于武昌、汉口、汉阳等7个中心城区和两个经济技术开发区,而且不涉及二手房。今日起执行的限购新政则比原政策更加严格。

  武汉市还出台了《关于落实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工作流程的规定》与之配套。按照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的房地[page]

  ● 宁波:两年内累计纳税1年限购1套

  浙江宁波昨出台限购细则,同样与户籍及纳税挂钩。

  《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通知》称,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无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定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宁波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宁波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宁波向其售房。

  产经纪机构在销售过程中应履行对购房人的限购政策告知和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资料真实性的核验义务。

  ● 长沙:住房限购令细则出台

  出台时间:3月4日

  相关阅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精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执行以下购房管理措施:对在本市市区(市辖五区,下同)已拥有1套住房的家庭(环长株潭户籍家庭),限购一套90平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对在本市市区无住房并能够提供本市居住证的外地家庭,在主城区限购一套90平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对在本市市区,已拥有2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拥有1套(含)以上住房的外地家庭、不能提供本市居住证的外地家庭,暂停在本市主城区购买90平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

  二、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本市购房的,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建房{2010}18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限购期间,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已有住房以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时间为准。

  四、对购买90平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应在申请房地产预告登记时,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非同一家庭的2人以上共同购买90平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的,应分别填写《申报表》。购房人应对《申报表》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证明或虚假信息的,应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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